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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药学综合知识》讲义:第二单元第一节

来源:考试网  [ 2016年05月27日 ]  【

  第二单元 药品调剂与药品管理

  第一节 处方

  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执业药师或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处方的性质

①法律性

1、医师具有诊断权和开具处方权,但无调配处方权;
2、药师具有审核、调配处方权,但无诊断权和修改处方权;
3、因开具处方或调配处方所造成的医疗差错或事故,医师和药师分别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技术性

安全、有效、经济

③经济性

 

处方的结构

 

前记

 

正文

以Rp或R标示(拉丁文Recipe和“请取”的缩写)

后记

医师/药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处方的种类

①法定处方

主要是指《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标准收载的处方,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②医师处方

是医师为患者诊断、治疗和预防用药所开具的处方

处方的颜色

①普通处方

白色

②急诊处方

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

③儿科处方

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

④麻和精一

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⑤第二类精神药

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责编:han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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