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
药品分类管理的目的:根据药品安全有效、使用方便*的原则,依其品种、规格、适应证、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主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是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牵头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定点药店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和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药品广告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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