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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归纳:药品标识不合法的处罚

来源:考试网  [ 2016年11月18日 ]  【

  药品标识不合法的处罚

  (1)基本条款: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注意药品标识中规定的药品通用名称、成份、规格、有效期、适应症、功能主治、用法与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在国家药品标准中也作了规定。也即药品标准和药品标识的内容存在交叉,重复。(药品标识是药品内在质量的外在反映,而药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因此,药品标准的部分内容必然通过药品标识予以体现。因此,药品标识由反映药品标准的部分事项和其他事项两部分组成。所以药品标识不合法需根据违反的事项是否属于药品标准来给予不同的处罚。

  ①违反事项属于药品标准内容事项的

  假药:a在药品标识上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b药品批准文号不合法

  劣药:药品标识上没有标明药品通用名、成份、规格、有效期、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以及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事项的

  ②违反事项不属于药品标准内容事项的

  劣药:产品批号未标明

  其余: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该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

  (2)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的药品及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其包装、标签、说明书违反《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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