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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西药房工作制度

来源:考试网  [ 2016年08月11日 ]  【

  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必须凭本院医师签字的处方调配发药。

  二、收方后应核对处方内容、姓名、性别、年龄、剂量、服用方法、配伍禁忌、医生签字等,确认无误后方能调配。

  三、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处方时,必须由医师更正后再调配,药房工作人员不可擅自更改处方内容;凡处方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调配。

  四、如因治疗需要而超过剂量用药,医师应在超剂量处签字,以示负责,否则药房工作人员可拒绝调配。

  五、配方时应遵守调配技术常规,称量、计数要准确;禁止取药时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六、调配含有毒药与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的处方时应遵照毒性、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七、配方时如属瓶签模糊或药品标志不清楚的药品暂不发放,必须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八、处方调配后,需经严格核对并由调配者及核对者双签字后方可发药。

  九、发出的药品,必须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患者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十、医保用药与非医保用药应分别摆放,并有明显标示。

  十一、科室内要整洁,药品、物品放置有序。

  十二、进行差错、事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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