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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投资项目管理师《宏观经济政策》重点辅导:营业税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3月29日 ]  【

  营业税

  1定义:营业税是对我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地方税中的主体税种。

  2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所有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3征税范围:

  1)交通运输业:航空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管道运输、索道运输、缆车运输、装卸搬运等。

  2)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3)金融保险业: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其他金融业、保险业。

  4)邮电通信业:邮政、电信。

  5)文化体育业:文化业、体育业、培训业务、游览场所门票。

  6)娱乐业:歌舞厅、音乐茶座(包括酒吧)、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游艺场所等。

  7)服务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租赁业、广告业、仓储业、代理业、其他服务业。

  8)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着作权。

  9)销售不动产:建筑物、构筑物、土地附着物。

  4补充: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的营业额。包括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价外费用。此外,计税依据还有特殊规定:如对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纳税人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税计税依据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税计税依据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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