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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事考试网2018年统计师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淮安市人事考试网  [2018年5月30日]  【

关于做好淮安市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2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市统计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21日(周日)。

10月21日

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高级)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在本市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工作实务》2个科目;初、中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个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应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5)获得非统计学或非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报考人员在本地统一审核,考试地点在南京。

  (二)报名条件中所指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的,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五、报名组织

  (一)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全省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30日至6月13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8日。报名网址:江苏网上报名系统,或者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提供的报名入口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淮安市新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新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二)从2018年报名开始,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报名考试地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工作单位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无法修改。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凡新报考者,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新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6月11日-12日共两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淮安市大治路24号(原人社局院内)办公楼四楼,咨询电话:83342208,12333。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确保条形码清楚;单位意见处清楚准确填写“该同志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年,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不用填写工作年限)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若毕业工作后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取得了更高学历的,资格审核时需同时提供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丢失的,可至学信网打印相关证明);

  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持往年准考证可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无需再提供备审材料(报名表除外)。

  (五)新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予退回。

  (六)10月10日至10月19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2018年初级统计师考试大纲(word版下载)

  >>>2018年中级统计师考试大纲(word版下载)

  2018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用书、相关辅导材料由中国统计出版社独家发行,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出版社官网或官方指定网络销售平台购买,联系电话:010-63376901。

  七、成绩查询

  12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11〕96号)的规定,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二)考生如需领取通用发票(即发票抬头为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领取,数量或金额较大的请提前电话联系:83888293;如需开具具体姓名或者工作单位的发票,则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号四楼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联系电话83645602。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选择先预留开票内容等信息,我们稍后为您采用“邮资到付”的方式寄送发票。

  附件: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2018年5月29日

  附件: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考生应按照要求在试题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所在地区和单位等规定内容。

  三、中初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各级别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独立答卷,严禁交头接耳、交换试卷、偷看他人试题答案等,也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资料。要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

  六、考场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准考证,对已经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对违纪违规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对于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以举手询问。

  八、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前3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时间。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严禁考生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监考人员要收齐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确认无误封装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除佩带考区主任、主考、巡视、监考等有关工作标志的人员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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