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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社厅2021年统计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2021年8月2日]  【

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各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1〕1号)精神,现就2021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报考初、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12月31日。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7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三、报名办法

  (一)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6日至8月16日

  (二)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照片要求: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注: 原已注册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不会有影响;新注册考生自2018年2月22日起,须按新要求提交白色背景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后,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报考人员需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管。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无法下载和打印报名表。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醒:(1)由于提交在线核验,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未缴费前,已确认报名信息或已完成资格核查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须报考人员本人向资格审核单位申请,经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取消相关状态后由报考人员自行修改,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核查。

  (4)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5)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核查。

  (6)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和《2021年贵州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7)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报考须知。

  (8)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报考时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本着优化工作流程、畅通办事渠道的原则,国家鼓励和便利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 程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1、在线核查。

  (1)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相关信息数据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贵州省统计科研教育中心会在2至3个工作日内进行线上核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状态,然后完成后续报名流程。联系电话:0851—86677022。

  2、现场核查。以下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核查: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存在上述情况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之后联系贵州省统计科研教育中心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核查时间:2021年8月6日—8月17日(节假日除外)。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山林路2号2栋2109室 省统计科研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851—86677022。

  (四)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8月6日至8月18日17: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851-86677022,考务咨询电话0851-86830878,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转0<省本级>-转0<人工服务>)。

  (六)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要求

  应试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

  初级、中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初级、中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收费标准

  初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5元,中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高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考场设置

  2021年度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请考生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的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检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以防被他人抄袭。

  (二)证书发放: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需单位盖章)及复印件、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贵州省统计科研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进行处理。资格复核联系电话:0851—86677022。

  八、考试大纲

  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公布。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2021年8月2日

  原文地址:http://pta.guizhou.gov.cn/zgkstz/790997.html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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