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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2020年统计师报名时间8月1日至12日

来源:南宁市统计局  [2020年8月3日]  【

关于做好南宁市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有关单位,区直、中直驻邕单位: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统字〔2020〕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我市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0年度统计专业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均定为10月18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三、报名范围及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各级别考试还需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10年;

  2.获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3.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申请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时间其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报名须知事项

  (一)告知承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考试报名实行报考人员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二)资格核验

  考试组织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失信人员和特殊情况除外)。

  (三)责任追究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报考人员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任何时候一旦查实,将按如下规定处理:报名期间查实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已参加考试后经查实的,取消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经查实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经查实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将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0年广西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8月1日——8月12日

  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照片审核等问题,加入统计师考试群:957988566,专业老师协助报名

  准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流程 照片审核处理工具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栏目,按网上填报操作流程及要求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用户注册与报名操作手册》请登陆广西统计信息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信息专栏中下载。

  (二)报考资格条件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8月1日——8月13日

  1.在线自动核验。网上报名后,考试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网上在线自动核验。对填报信息无法查证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网上无法自动核验通过,必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审核。

  2.网上人工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以上报考人员须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考试组织机构在报名期间两个工作日内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学历、学位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纳考试费

  缴费时间:8月1日——8月14日

  1.收费依据及标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6〕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精神,《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调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桂统字〔2019〕25号)规定:

  考务费:初级按每人每科15元(两科30元)

  中级按每人每科13元(两科26元)

  考试费:初级、中级、高级按每人每科50元

  2.缴费方式。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设现场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仅支持支付宝)。需要考试缴费发票的考生可于开考一周后到各市统计局现场领取。

  六、考场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我市202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南宁市。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考点实际及考生报名情况,广西统计考办将统筹调整部分考生具体参加考试的考点,请考生以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为准,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网上已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须打印有照片的准考证,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的准考证无效)。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认真细致阅读“报名范围及条件”中关于统计专业初级、中级及高级技术资格报考条件,对照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级别报名考试。报考人员要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二)应试人员考试前20分钟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原则上不得交卷退场。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PAD、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减少报考人员跨省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应试人员应在所在工作地、居住地省份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四)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九、其它事宜

  (一)考试形式。2020年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考试试卷均为客观性试题,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作答,答题卡所需填写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和签字笔。高级考试试卷均为主观性试题,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及资料。

  (二)考试成绩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2个月后(12月18日左右)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三)考试信息发布。各级统计局在考试各环节工作中,要尽量为应考人员的报名、考试提供方便。报名、考试、办证期间,考生可登陆广西统计信息网查询有关信息。

  十、组织领导

  南宁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证书办理及发放工作由南宁市统计局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联系电话:5532756/5539335。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采用人社部统一报考平台,工作改革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各单位务给予重视,各主管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所属单位及有关人员报考,做好宣传发动和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我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南宁市统计局

  2020年7月31日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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