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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当提交的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来源: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 2016年08月06日 ]  【

2016年天津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当提交的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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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二二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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