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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宁波鄞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9-06-14   【

  鄞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为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区域内道路客货物运输、客运出租汽车、机动车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履行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等职能,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招聘

  岗位招聘指标学历

  要求招聘

  范围所学专业

  要求

  鄞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执法辅助1本科及以上学历浙江省户籍,1984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8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鄞州区天银路89号鄞州区交通运输局二楼201办公室,咨询电话:87409201,联系人:杨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需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考试形式

  1.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若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的比例大于5:1,则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百分制。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鄞州区交通局网站(http://www.nbyz.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4.总分计算。若有笔试,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若直接进行面试,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若聘用人员不足时,则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7409506。

  附件:《宁波市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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