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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九江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12名

来源: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6-11   【

  根据工作需要,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下属事业单位启动面向全市公开考选12名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考选德才兼备的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选岗位计划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考选范围

  (一)公开考选对象范围

  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考试选调,人事、编制关系不在九江市辖区内的不在此次考选范围。

  (二)具体考选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三)符合拟报考岗位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

  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报考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证明。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方可报考。

  四、考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五)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九)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是指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

  (十)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其他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报名结束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日9:00至7月3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市人事考试网。

  3.报名事项及要求:

  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招考板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者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内免冠一寸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公开考选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公开考选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考选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7月1日9:00至7月4日下午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5.笔试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4日17:00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公开考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的比例,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或削减该考选岗位计划,被取消考选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实行网上退费。

  (二)笔试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及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详见岗位计划表。

  《公文写作》(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公文写作水平,分值100分。

  《工程造价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不公布题型)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分值100分。

  4.拟入闱资格审核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考选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同时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

  (三)面试前资格审核

  1.面试前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市人社局指导监督。

  2.资格审核时间及地址:笔试后另行发布公告确定。

  3.资格审核统一规定。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同意报考证明、编制管理证明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核。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递补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后,面试比例未达到1:2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考选计划。

  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如在考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

  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完后,可留在考场旁听报考岗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实际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考选人数聘用;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考选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本面试组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考选岗位计划。

  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资格。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选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拟入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五)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列入试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试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试用。

  对拟选调人员,从正式选用之日起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将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退回原单位。

  六、监督方式

  根据考选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用人单位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回避制度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选调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本次公开考选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选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此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0年九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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