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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甲,16周岁,孤儿,靠打零工为生,生活困难

来源:焚题库 [2020-05-31] 【

类型: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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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2019年真题】村民甲,16周岁,孤儿,靠打零工为生,生活困难;村民乙,60周岁,老伴早年去世,生活困难,独子常年在外打工;村民丙,65周岁,孤身一人,无生活来源;村民丁,50周岁,重度残疾,无儿无女,与残疾妻子相依为命,夫妻均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4人中符合享受特困供养条件的是( )。

    A.甲、乙

    B.丙、丁

    C.甲、丙

    D.乙、丁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特困供养人员的定义。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定义为特困人员。原来的农村五保供养人员也属于特困人员。村民甲已满16周岁,靠打零工生活,不符合特困供养人员。村民乙有独子,独子在外打工,独子有能力进行赡养,不符合特困人员。村民丙孤身一人,无生活来源,符合特困人员。村民丁重度残疾,其妻也是残疾人士,夫妻均无劳动能力,也无儿女,符合特困人员。故选B项。(考点:特困供养人员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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