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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册设备监理师《设备监理合同管理》重点:合同的订立和成立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16年2月20日 ]  【

  合同的订立和成立

  1)合同的订立和成立的概念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作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和过程。

  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合同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对合同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订立阶段宣告结束,它是合同当事人合意的结果。

  合同作为合同当事人从建立到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一个动态过程,始于合同的订立,终结于适当履行或者承担责任。任何一个合同的签订都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一次或者多次的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合同则意味着合同的成立。

  2)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即缔约人,是指参与合同谈判并且订立合同的人。作为缔约人,他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下列几种情况:

  ①自然人的缔约能力

  自然人能否成为缔约人,要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来确定。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订立一切法律允许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订立一些与自己的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其他合同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订立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订立。无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通常不能成为合同当事人,如果要订立合同,一般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订立。

  ②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缔约能力

  法人和其他组织一般都具有行为能力,但是他们的行为能力是有限制的,因为法律往往对法人和其他组织规定了各自的经营和活动范围。因此,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订立合同时要考虑到自身的行为能力。超越经营或者活动范围订立的合同,有可能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③代理人的缔约能力

  当事人除了自己订立合同外,还可以委托他人代订合同。在委托他人代理时,应当向代理人进行委托授权行为,即制作授权委托书,在委托书中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代理的权限范围、代理权的有效期限、被代理人的签名盖章等内容。如果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权代理,则所订立的合同可能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但是在实际交易活动中常常因为相距遥远,时间紧迫,不可能就合同的每一项具体条款进行仔细磋商;或者因为当事人缺乏合同知识而造成合同规定的某些条款不明确或者缺少某些具体条款。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就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等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就可以成立。其含义为:

  ①合同当事人一旦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可成立,对于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并未达成协议并不影响合同成立。

  ②达成一致的协议意味着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至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是考虑合同效力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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