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客观题卷一 >> 中国法律史 >> 2017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知识点:明代的司法制度的内容

2017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知识点:明代的司法制度的内容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7-01-14   【

明代的司法制度的内容

  1.中央司法机关

  明清时期,中央司法机构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一改隋唐以来的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体系。

  (1)明代刑部增设十三清吏司,分掌各省刑民案件,加强对地方司法控制;

  (2)明代大理寺掌复核驳正,发现有“情词不明或失出入者”,驳回刑部改判,并再行复核。如此三改不当者,奏诸皇帝裁决。

  (3)明代都察院掌纠察。主要是纠察百司,司法活动仅限于会审及审理官吏犯罪案件,并无监督法律执行的原则。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

  2.地方司法机关

  明朝地方司法机关分为省、府(直隶州)县三级。沿宋制,省设提刑按察司,“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有权判处徒刑及以下案件,徒刑以上案件须报送中央刑部批准执行。府、县两级仍是知府、知州、知县实行行政司法合一体制,掌管狱讼事务。明代越诉受重惩。明朝还在各州县及乡设立“申明亭”,张贴榜文,申明教化,由民间德高望重的耆老受理当地民间纠纷,加以调处解决,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秩序。

  3.明朝的司法管辖制度

  (1)明朝在交叉案件的管辖上,继承了唐律“以轻就重,以少就多,以后就先”的原则,同时又规定:“若词讼原告、被论在两处州县者,听原告就被论官司告理归结”,反映出明朝实行被告原则,减少推诿的立法意图。

  (2)明朝实行军民分诉分辖制,凡军官、军人有犯,“与民不相干者”,一律“从本管军职衙门自行追问”。“在外军民词讼”有涉“叛逆机密重事”者,可允许“镇守总兵参将守备等官受理。”若军案与民相干者,由管军衙门与当地官府,“一体约问”。从中反映出明代军事审判程序的健全与管辖制度的完善。

  4.廷杖与厂卫

  5.明代的会审制度

  (1)九卿会审(明代又称“圆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

  (2)朝审。始于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英宗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形成制度。清代秋审,朝审皆渊源于此。

  (3)大审。始于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宪宗命司礼监(宦官二十四衙之首)一员在堂居中而坐,尚书各官列居左右,从此“九卿抑于内官之下”。会同三法司在大理寺共审囚徒,《明史·刑法志》载:“自此定例,每五年辄大审。”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入口 (2017年6月开通)

  【热门推荐】司法部2016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分数线|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成绩查询时间_系统入口_资格授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备考专题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提交时间12月16日-30日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小编推荐司法部网站: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网址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题库正式上线啦!

  国家司法考试官网: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中国普法网

  2017司法考试网络视频课堂:备考阶段,常年招生,随报随学。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联系速道 (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等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在线报名<<<<

>>国家司法考试题库:全真模考、智能云数据、自由组卷、错题收藏、专业答疑、终身使用<<

 

纠错评论责编:daichangjuan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
  • 在线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