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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岛市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通知

来源:青岛市司法局   2016-12-05   【

  内容摘要:2016年青岛市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成绩公布时间为11月22日,成绩核查时间为12月6日前,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网上申请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现场审核时间为12月19日-23日

关于做好2016年青岛市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做好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根据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二、考试成绩发布与核查

  (一)成绩发布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成绩核查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请于12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青岛市司法局申请成绩核查(青岛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地址:山东路12号甲帝威大厦407房间),超过期限的不再受理。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考场和邮寄地址,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三、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

  (一)网上申请阶段: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现场审核阶段:

  青岛考区考生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12月19日—23日,在青岛市山东路12号甲帝威大厦三楼东会议室,办理考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手续。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

  3.网报同底板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 1张用于制作证书);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姓名与毕业证书姓名不一致等情况,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青岛市司法局司考办

  2016年11月22日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6年11月22日上午8时开通)

  【热门推荐】司法部2016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分数线|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11月22日公布 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成绩查询时间_系统入口_资格授予
2016司法考试成绩核查时间11月22日起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提交时间12月16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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