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客观题卷二 >> 卷二模拟题 >> 2017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题及答案10

2017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题及答案(10)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7-04-03   【

  一、单项选择题

  1.张甲、张乙、张丙祖孙三人各出资20000元、30000元、25000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他们各自独立生活。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应怎样处理?( )

  A.推定三人共同共有

  B.推定三人按份共有

  C.推定三人区分所有

  D.认定张甲拥有所有权,张乙、张丙拥有使用权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认定问题依照《物权法》第103条之规定,对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约定不明的,除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例中甲、乙、丙虽系祖孙三代,但各自出资,表明其分家另过,不具有家庭关系,故应推定为按份共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2.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按份共有人共有权的行使问题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对共有物的改良行为及处分行为应取得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在不能取得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应按照多数份额共有人的意见处理本题中,甲、乙、丙各享有1/3的份额,在对共有物房屋的改良行为中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按照多数份额共有人的意见处理,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3.甲、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与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如何处理?( )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半的份额,形成共有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按份共有人基于共有关系而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基于承租合同而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物权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的优先购买权虽然,我国现行法对这两种优先购买权的效力未作规定,但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故本题答案为A项

  4.某小区业主因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不满,欲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更换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依《物权法》的规定,该小区业主作出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应当符合的条件是:( )

  A.经专有部分占小区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B.经专有部分占小区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1/2以上的业主同意

  C.经专有部分占小区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D.经专有部分占小区总面积1/2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根据《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可知,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5.甲、乙二人共有房屋一幢,甲长期在外地,由乙实际居住,并付给甲若干补偿。一日因房屋地基不牢倒塌,对邻房造成一定损害。对此,( )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应由甲、乙分担责任,并由乙适当多负担

  D.应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共有财产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对于共有财产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依《物权法》第102条的规定,共有财产致人损害的,应由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答案为B

  6.甲房地产公司在开发"玫瑰园"小区时与相邻的学校乙达成协议,乙20年内不得在校内兴建10层以上的建筑物,甲一次性支付1000万元作为补偿,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登记手续。"玫瑰园"开盘后很快销售一空。几年后,乙因招生规模扩大,为改善教学条件,在校内开工建造一栋15层的学生公寓。甲以及"玫瑰园"的部分业主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乙停止建筑。以下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

  A.甲有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甲系地役权合同的当事人

  B.业主无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业主不是地役权合同的当事人

  C.业主无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地役权合同未经登记

  D.业主有权禁止乙建造该学生公寓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地役权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甲房产公司与学校之间的协议为地役权合同,该合同生效之日,甲房产公司便取得地役权,该地役权随着玫瑰园的销售转让给业主,业主便对学校享有地役权,地役权为物权,业主有权禁止学校建造新的学生公寓,虽然该地役权合同没有进行登记,但不涉及善意第三人的问题,因此学校必须依照协议履行合同义务,本题正确选项为D

  7.甲、乙、丙、丁各出资500万元共同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甲以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500万元出资,甲将该土地交付给公司,但一直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成立后,甲又以该地设定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将该笔借款投入股市,不久即血本无归。因甲无力还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与乙、丙、丁等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于银行的行为无效

  B.银行可以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权

  C.股份公司有权拒绝银行行使抵押权

  D.乙、丙、丁有权拒绝银行行使抵押权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资、抵押问题根据《物权法》第9条、第145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本题中,甲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出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由于甲未办理变更手续,故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仍归属于甲,而未转为公司财产因此,甲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的行为有效,且银行根据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登记取得抵押权因此,AC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8.王甲系桂花村村民,经与桂花村村委会协商,承包了该村委会20亩河滩地(非"四荒"地),在上面种植果树。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15年,王甲每年向村委会交纳承包款200元,并约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合同订立后,当地人民政府还向王甲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5年后,由于果树开始收获,村委会中有人提议,应该将该20亩地收回,由村里经营。因此,双方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王甲对该土地享有的承包经营权自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之日起生效

  B.若王甲欲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取得桂花村村委会的同意

  C.由于承包期未到,桂花村村委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该承包地收回

  D.王甲有权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上的果树设定抵押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的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故A选项错误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B选项正确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的规定,C选项错误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发包方桂花村村委会不得收回承包地依《担保法解释》第52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9.小岗村村长前往北京市罗马律师事务所向张律师咨询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几个法律问题,张律师的下列咨询意见中错误的是:( )

  A.村委会有权决定将村民甲承包的土地调整1亩给缺地的村民乙承包经营

  B.村委会作出的决定如果损害村民丙的利益,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C.村民丁承包耕地的承包期应当由50年调整为30年

  D.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村民戊对某林地的承包期可以延长到70年以上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依据《物权法》第59条的规定,土地调整方案,应经村民共同决定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10.在小清河的边上为甲的承包地,紧接着甲的承包地的是乙的承包地,为了利用小清河之水,乙与甲签订了在甲之承包地上修建引水渠的合同。在引水渠修建好以后,甲将其承包地转让给丙。丙欲填平该引水渠,遭乙反对,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只有甲和乙进行了登记,丙才无权填平引水渠

  B.因甲和乙未进行登记,丙有权填平引水渠

  C.无论是否进行登记,丙均无权填平引水渠

  D.无论是否进行登记,丙均有权填平引水渠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依据《物权法》158条规定,地役权未进行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该不能对抗是针对供役地受让人不知之情况,如果受让人已知则不存在不能对抗之问题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11.甲向乙借款,以自己在丙银行的一张存单交付给乙作为质押担保,双方未到丙银行进行核押。后甲以存单丢失为由到丙银行申请挂失,丙银行依照规定进行公示后将存单上的款项支付给了甲。借款到期,甲无力还款,乙发现存单上的款项已经被甲取走,遂引发纠纷。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质押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B.质押合同自存单交付之日起生效

  C.乙对该存单享有动产质权

  D.丙银行应当赔偿乙所遭受的损失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24条的规定,存(款)单的质权自甲将该存(款)单交付乙时设立故A项错误,而B项正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00条的规定,以存款单出质的,签发银行核押后又受理挂失并造成存款流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题D选项错误C选项的错误是明显的故本题答案为B项

  12.某海滨水产养殖公司为私营家族企业,其经理、出纳、会计均为亲属。张某系出纳,公司经常将公款由会计、出纳等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某日,张某同学王某因私营家具厂欲向海滨信用社贷款,要求张某疏通经理以海滨水产养殖公司名义为其贷款作担保。张某感觉到由公司出面作保困难较大,便提出可用其公司10万元公款,但以其私人名义存在当地农行营业所的定活两便存单质押。海滨信用社遂与王某、张某签订了8万元的质押贷款合同,张某交10万元存款存单给信用社。但当时张某、王某均未告知信用社该存单所载款项系公款。后因王某无力还款,海滨信用社诉至法院,要求实现质权。水产养殖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海滨信用社质权无效,理由是张某无权以存单设定质押

  B.海滨信用社质权无效,理由是水产养殖公司拒绝追认

  C.海滨信用社质权有效,理由是质权的善意取得

  D.海滨信用社质权有效,理由是张某有权设定质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24条的规定,以存款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本案中,张某以其个人所存公款的存单质押并且未告知信用社,张某为该存单的有权处分人,故该信用社的质权有效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13.甲租赁公司向乙财务公司借款2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便将出租给丙公司使用的一台吊车出质给乙公司。甲公司随即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司因经营困难又将该吊车出卖给丁公司,并通知丙公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丁公司。对于甲公司的出质和出卖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出质行为不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未实际将该吊车交付给乙公司

  B.甲公司的出质行为已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已通知了丙公司

  C.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无效,因为丙公司对该吊车仍享有质权

  D.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效力未定,因为乙公司对该吊车享有质权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12条的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由此可知,乙对甲并不享有质权同时,甲由于对该吊车享有的所有权,所以其将吊车出售于丁公司的行为有效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14.甲居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坐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公寓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

  A.乙75万元、丙75万元

  B.乙100万元、丙50万元

  C.丙100万元、乙50万元

  D.丙80万元、乙70万元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99条的规定,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丙银行的抵押权于6月8日登记,而乙银行的抵押权于6月10日办理登记,故丙银行的抵押权优先因此丙银行对甲的公寓拍卖价款优先受偿,即丙银行得100万元,而乙银行得50万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15.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后甲未将该车按约交付给乙,并将该车卖与了丙。后为此引起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质押给了乙

  B.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乙可依质权向丙进行追偿

  C.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车

  D.丙能否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取决于乙是否同意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质权的效力和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动产质权的生效除双方当事人签订质押合同以外,还应实际交付质物本题中,甲虽与乙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未实际交付质物,故质权不生效甲又将该车卖与了丙,因甲为该车的所有权人,所以该买卖合同有效丙基于买卖合同而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因不对该车享有质权,故不能对丙进行追偿故本题选项为C

123
纠错评论责编:chenzhu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
  • 在线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