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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练习题单选及答案七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6-12-26   【

  单选题:

  1.赵某向胡某借款一万元,但双方未约定利息,则( )。

  A 赵某不需支付利息

  B 赵某应按同期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率付息

  C 应参照借款合同生效时,当地自然人间借款利率合理确定

  D 应按同期通货膨胀率加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息计算

  【正确答案】:A

  【解析】:

  本题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设计,该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本题属于私人借贷,如果双方未约定利息则赵某不需支付利息。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因为私人借贷大多以互助周转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

  2.甲国某公司打算到中国申请商标注册,以下观点中不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有:

  A 甲国没有参加有关商标注册的国际公约,也没有与中国签订有关的协议,所以该公司不能直接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

  B 该公司可以到中国投资设立一家独资的公司,然后以这家公司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C 该公司投资设立的这家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办理

  D 该公司也可以在中国直接收购一个注册商标,用它在中国市场销售自己的产品

  【正确答案】:A

  【解析】:

  《商标法》第17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依此,没有参加有关商标注册的国际公约,也没有与中国签订有关的协议,但仍可以依对等原则办理。至于其他几项中的观点都符合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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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我国《公司法》原来未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作出规定,以致实践中国有独资公司在经营、财务等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1999年12月24日通过的公司法修正案,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作了专门规定。依照该修正案,下列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公司内部职工代表以外,必须有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委派的人员

  B 除有公司内部职工代表以外,必须有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

  C 会的成员不得少于5人

  D 监事会的职权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完全相同

  【正确答案】:B

  【解析】:

  《公司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行使本法第54条第1款第(1)、 (2)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据此,只有B项为正确答案。

  4.下列对北光无线电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股东会决议的评论哪项是正确的( )

  A 北光无线电厂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重新讨论该决议,而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B 北光无线电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股东会决议的做法是正确的

  C 北光无线电厂只能通过监事会要求股东会撤销该决议,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D 北光无线电厂在采取其他救济手段之前无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B

  【解析】:

  本题考股东合法权益受侵犯的救济问题,参见《公司法》第111条的规定。

  5.某市S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时,认定被告应赔偿原告损失 88888元,但是在判决书中误将数字写成 88888元。现在判决书已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在下列情况下,S区人民法院应如何纠正这个错误( )

  A 重新制作一份判决书,再次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并收回原判决书

  B 制作一份裁定书,说明原判决书中的失误

  C 以决定书形式纠正原判决书的错误

  D 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判决书中的失误

  【正确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民诉意见》第166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中的笔误是指法律文字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依此,B项是正确的。

  6.研零公司与蓝方公司订立买卖合同,蓝方公司要求研零公司为其合同债款提供担保,研零公司找到其参与投资的一家公司――研乙公司的刘华董事长,要求刘华董事长以研乙公司的资产为研零公司提供担保,刘华董事长遂答应,以研乙公司的名义与蓝方公司签订了为研零公司的合同债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合同。现在,研零公司不能如期支付合同债款,蓝方公司找到研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研乙公司拒不承担保证责任,此时蓝方公司才知道研零公司是研乙公司的股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研乙公司与蓝方公司的担保合同无效

  B 研乙公司对于研零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C 研乙公司对研零公司的债务仍要承担责任,但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研零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蓝方公司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D 由于蓝方公司不知道研零公司是研乙公司的股东,作为善意第三人,其与研乙公司的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正确答案】:A

  【解析】:

  《担保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4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上述法条可知,研乙公司与蓝方公司的担保合同是无效的,故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而 B、C、D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7.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作出后,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在裁决书作出时,可以选择的做法是?

  A 必须在仲裁书上签名

  B 可以在仲裁书上签名,也可以不在仲裁书上签名

  C 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仲裁委员会对裁决书的裁决进行审查

  D 要求仲裁庭在仲裁书中补充说明自己对案件的裁决意见

  【正确答案】:B

  【解析】:

  《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故B项为正确答案。

  8.育容商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欲先行回收其在该公司中的投资,则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

  A 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B 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审查批准

  C 外方对该公司的债务在一定期限内承担无限责任

  D 保证中方不因此受到损失

  【正确答案】:A

  【解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1条:"中外合作者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承担风险和亏损。 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 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 依照前款规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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