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客观题卷二 >> 民法 >> 2017司法考试民法基础知识: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

2017司法考试民法基础知识: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7-01-23   【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

  1、概念

  无效民事行为,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

  2、特征

  (1)自始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当然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行为当然无效。

  (3)绝对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通过当事人的行为消除无效原因,不是无效民事行为的补正,而是消灭旧的民事行为,成立新的民事法律行为。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入口 (2017年6月开通)

  【热门推荐】司法部2016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分数线|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成绩查询时间_系统入口_资格授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备考专题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提交时间12月16日-30日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小编推荐司法部网站: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网址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题库正式上线啦!

  国家司法考试官网: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中国普法网

  2017司法考试网络视频课堂:备考阶段,常年招生,随报随学。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联系速道 (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等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在线报名<<<<

>>国家司法考试题库:全真模考、智能云数据、自由组卷、错题收藏、专业答疑、终身使用<<

 

纠错评论责编:daichangjuan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
  • 在线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