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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专项练习选择题及答案三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6-12-24   【

  多选题:

  1.人民法院可以自行决定对下列哪个案件采用独任制审判?

  A 偷税抗税案

  B 虐待案

  C 遗弃案

  D 侮辱诽谤案

  【答案】:B,C,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此外,根据《刑诉解释》第318条,本题中BD都属于告诉才案件,C属于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此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偷税抗税案只有检察院建议或同意才可适用,故A项不能选。依此,BCD为正确答案。

  2.甲、乙、丙共谋犯罪。某日,三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包内只有少量现金,并有一张银行借记卡。于是甲将丁的借记卡抢走,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丁说出密码后,三人带着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三人又对丁进行殴打,丁为避免遭受更严重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三人取出现金5000元。对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抢劫(未遂)罪与信用卡诈骗罪

  B 抢劫(未遂)罪与盗窃罪

  C 抢劫(未遂)罪与敲诈勒索罪

  D 抢劫(既遂)罪与盗窃罪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钱包内的银行借记卡,并以暴力逼取正确密码最终获得现金5000元钱,在这一抢劫过程中,虽然有场所的转移(三人带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取钱),但是这个场所的变化,是整个抢劫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使用暴力”和“取得财物”看似有物理意义空间上的错位,但并不影响刑法对其“当场”属性的评价。纵观整个犯罪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两个当场”:即“当场使用暴力”和“当场取得财物”,故应构成抢劫罪(即遂)一罪。根据《刑法》第19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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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下列哪些行为不应当认定为脱逃罪?

  A 犯罪嫌疑人在从甲地押解到乙地的途中,乘押解人员不备,偷偷溜走

  B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到外地经商,直至管制期满未归

  C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组织多人有计划地从羁押场所秘密逃跑

  D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8名犯罪分子采取暴动方法逃离羁押场所

  【答案】:B,C,D

  【解析】:

  《刑法》第316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故A项应认定为脱逃罪,不应选。根据《刑法》第39条第1款第(五)项的规定,B项是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未遵守规定的行为。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由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属于“依法被关押”,不构成脱逃罪。故B为应选答案。C项为组织越狱罪。组织越狱罪,是指狱中的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刑法》第317条第1款规定,组织越狱的首要

  4.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国家对受威胁区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 扑杀并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

  B 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C 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

  D 关闭动物交易市场

  【答案】:B,C

  【解析】: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31条规定,对受威胁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二)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B、C正确,应选。A、D是对“疫区”可以采取的措施,不选。

  5.人民法院在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发现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等存在错误时,其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

  A 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径行驳回起诉

  B 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一审、二审法院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受理

  C 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驳回起诉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一审、二审法院裁定,指令二审法院审理

  D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时,不可以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但可以将其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答案】:A,B

  【解析】:

  《行诉解释》第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对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当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一)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径行驳回起诉; (二)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 因此本题中,AB项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而C项表述中的“指令二审法院审理”错误,应为“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根据《行诉解释》第7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可以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也可以裁定撤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D项也不符合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故也是错误的。

  6.洪某从人贩子手中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妇女付某,付某不从,洪某将其锁在屋里3天3夜,第4天,洪某见付某已睡着,即进屋企图与付某发生性关系,付某因气力不支被洪某奸淫。洪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 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B 侮辱妇女罪

  C 非法拘禁罪

  D 强奸罪

  【答案】:A,C,D

  【解析】:

  依据《刑法》第241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236条 (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因此,本题中,洪某构成强奸罪、非法拘禁罪和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7.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应当客观、全面、公正地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包括 ( )

  A 证明被告人有罪

  B 证明被告人无罪

  C 证明被告人罪重

  D 证明被告人罪轻

  【答案】:A,C,D

  【解析】:

  这道题看假简单,其实隐含了容易使考生产生错误认识的信息。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应当客观、全面、公正,但在履行公诉职能时,其职责主要是控诉犯罪。因此,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应当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只能是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其中包括证明被告人罪重和罪轻的证据。如果人民检察院在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之前,发现有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就应当将案件从法院撤回起诉,而不是继续对被告人作有罪指控。

  8.下列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说法正确的是:

  A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中的“提供”、“伪造、变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B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属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 特定的行为对象、特殊身份等要素是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

  D 不真正不作为犯中的负有义务的行为主体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答案】:A,B,C,D

  9.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准许的选项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 对于行政许可的申请,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期内答复,否则视为准予许可

  B 对于行政许可的申请,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期内答复,否则视为不准予许可

  C 对于行政许可的延续申请,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期内答复,否则视为准予延续

  D 对于行政许可的延续申请,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期内答复,否则视为不准予延续

  【答案】:A,B,D

  【解析】:

  参见《行政许可法》第50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决定,可提起复议或诉讼。

  10.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行政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 执行法律规定的事项

  B 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能的事项

  C 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的事项

  D 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对有关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事项

  【答案】:A,B,D

  【解析】:

  [解析] 《立法法》第56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1)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2)《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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