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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二卷强化试题(5)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6-05-24   【

  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第1题下列哪些二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

  A.甲犯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而抗诉的

  B.乙犯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乙上诉的

  C.丙犯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丙对事实、证据无异议,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

  D.丁犯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丁上诉的

  【答案】A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题中,A项是由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应当开庭审理,当选。B项,乙为无期徒刑,上诉,不属于上述条款中规定的情形,不当选。C项中,丙对事实、证据均无异议,只是认为量刑太重,不属于上述情形,不当选。D项中,丁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上诉的,符合上述情形,当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第2题关于扣押物证、书证,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侦查人员在搜查钱某住宅时,发现一份能够证明钱某无罪的证据,对此证据予以扣押

  B.在杜某故意杀人案中,侦查机关依法扣押杜某一些物品和文件。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和文件,侦查机关应当在5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杜某

  C.公安机关在侦查刘某盗窃案中,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刘某的存款、汇款

  D.在对周某盗窃罪审查起诉中,周某死亡,检察院决定将依法冻结的周某赃款的一部分上缴国库,其余部分返还给被害人

  【答案】A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可见,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的证据也应予以扣押。据此,A选项正确。该法第143条规定:对于查封、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据此,B选项错误。该法第14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据此,C选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7条第1款规定:“在审查起诉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应当依法予以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据此,可以看出,人民检察院无权直接决定将赃款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据此,D选项错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则之规定与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281条存在一定的分歧,有待今后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

  第3题被害人向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对于他遭受犯罪侵害的线索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检察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B.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有管辖权的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

  C.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D.认为犯罪情节显着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向被害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答案】ABC

  【解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2)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3)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据此,直接对照选项可得出

  ABC为正确选项,D选项错误。

  第4题依据刑法规定,以下行为哪些不成立犯罪既遂?(  )

  A.张某想****自己的邻居潘某,就趁夜晚悄悄摸到潘某床上,而潘某一直对张某有意思,所以没有任何反抗,而张某并不知道,只以为潘某睡熟了

  B.杨某对富翁康某实施了诈骗行为,但康某觉得杨某的骗局太幼稚了,懒得与他纠缠,就给了他5000元,然后杨某离开现场

  C.高某15周岁,看完警匪片后要试自己的胆量,就拿着木棍在小道上拦路抢劫路过的谢某,结果被谢某夺过棍子一顿乱打,后谢某觉得他可怜就扔给他100元钱

  D.罪犯郭某趁外出劳动时,摆脱监管人员的控制,逃回家中,但第二天被村委会抓起来送回监狱

  【答案】ABC

  【解析】A项中由于张某出于****故意但实际上并没有违背妇女意志,所以不构成犯罪既遂;B项中康某给杨某的原因并非陷入认识错误,C项谢某给高某钱财同高某的抢劫行为之间也没有因果关系;而D项由于郭某已经摆脱监管人员控制,所以成立犯罪既遂,事后被扭送回监狱的事实不影响已经达到既遂的状态。

  第5题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B.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C.具有不可替代性

  D.有义务出席法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

  【答案】AD

  【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并不包括证人、鉴定人。据此,A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可见,了解案情是证人的充分条件。即使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影响其证人资格。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之规定。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鉴定人应当回避。因此鉴定人必须与案件无利害关系。据此,B选项错误。证人作证的资格是其亲历了案件过程,具有客观上的不可替代性;但鉴定人仅仅是依靠他的专业技术参与刑事诉讼,具有可选择性。据此,C选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证人证言时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并且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的,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最高法院《刑诉解释》第149条规定“向证人和鉴定人发问应当分别进行。证人、鉴定人经控辩双方发问或者审判人员询问后,审判长应当告其退庭”。可见。证人、鉴定人均有义务出席法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D选项正确。

  第6题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发现证据不足的,可以决定退回补充侦查

  B.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C.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D.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答案】BD

  【考点】补充侦查的适用

  【解析】补充侦查有两种:审查起诉时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时的补充侦查。根据《高检刑诉规则》266条,选项8正确。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159条规定,可知选项D正确。对于A项,《六机关规定》第27条针对《开j事诉讼法》第88条作了明确规定,因此A项不正确。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176条第4项的规定,C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D。

  第7题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脱逃罪的主体?(  )

  A.依法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B.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C.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

  D.依法被关押但尚无充分证据证明有罪的犯罪嫌疑入

  【答案】ABCD

  【解析】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包括已经拘留、逮捕而尚未判决的未决犯和已被判处拘役以上剥夺自由刑罚的罪犯。故选ABCD。

  第8题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一般公民发现他人建筑物发生火灾故意不报警的,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C.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

  D.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的,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答案】ACD

  【考点】不作为

  【解析】A选项宠物饲养人负有防止宠物危害他人的义务,有阻止的能力而故意没有阻止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属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8选项中的一般公民由于火灾非他引起。因此没有报警的义务,也就不能够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B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C选项中的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C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D选项中的荒山狩猎人对于其发现的弃婴并没有实施救助的义务,没有救助只是道德问题,不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D选项的说法也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三个选项。

  第9题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

  A.警察王某之子玩弄王某手枪走火,致人伤残的

  B.章某因盗窃被判刑后,为达到保外就医目的而自伤的

  C.民事诉讼中,申请人提供担保后,法院未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

  D.警察接到报警后,拒不出警造成财物被抢劫的

  【答案】CD

  【考点】国家赔偿的范围

  【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规定,选项A中警察王某之子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造成的损害不在国家赔偿之列。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选项8中章某在服刑中为达到保外就医的目的而自伤,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8条规定,选项C属于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选项D是违法的不作为,属于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10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工程保证金30万元。后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被取消,乙公司也无资金退还甲公司,甲公司向县公安局报案称被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诈骗30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将王某传唤到公安局,要求王某与甲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并将扣押的乙公司和王的财产移交给甲公司后将王某释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县公安局的行为有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县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以办理刑事案件为名插手经济纠纷,依法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乙公司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县公安局行为违法并请求国家赔偿,法院应当受理

  D.甲公司获得乙公司还款是基于两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乙公司的还款行为有效

  【答案】BC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解析】A、B项矛盾,因此只有一顼能入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本案中公安机关将王某传唤到公安局,要求其签订还款协议书的行为显然超出了刑事侦查的职权范围,属于以办理刑事案件为名插手经济纠纷,依法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项正确,应选。乙公司的财产被公安局扣押,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乙公司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并在提起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C项正确应选。D项的说法不成立,既然基于民事权利,甲、乙两公司之间就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无权主动采取强制措施解决民事纠纷。甲公司与王某之间的还款协议书不是在当事人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不具有约束乙公司的效力,所以乙公司的还款行为无效,D错误,不选。

  第11题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ACD

  【考点】认识错误

  【解析】A选项的情形属于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而非方法错误,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是指结果的发生并不是按照行为人所预期的那样,此种情形并不影响故意的成立,A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B选项属于结果的提前发生,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B选项认为此种情形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的说法是正确的;C选项中所述的情形属于方法错误,即由于丙自身行为的误差导致其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但是并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根据法定符合说,该情形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因此C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D选项中,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对于这一问题的结论是完全相同的,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应当为AC两个选项。

  第12题段某拥有两块山场的山林权证。林改期间,王某认为该山场是自家的土改山,要求段某返还。经村委会协调,段某同意把部分山场给予王某,并签订了协议。事后,段某反悔,对协议提出异议。王某请镇政府调处,镇政府依王某提交的协议书复印件,向王某发放了山林权证。段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在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对镇政府的行为,段某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县政府为本案第三人

  C.如当事人未能提供协议书原件,法院不能以协议书复印件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D.如段某与王某在诉讼中达成新的协议,可视为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改变

  【答案】AC

  【考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行政诉讼第三人;行政诉讼证据;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认定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之规定,本案中,段某已经取得了山林权证,因此。段某认为镇政府的行为侵犯其已经取得的权利的,则应当先复议、后诉讼。据此,A选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本案中作为行政主体的县政府不能作为第三人。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71条的规定,倘若本案中双方当事人都不能提供协议原件,则法院不能单独以协议复印件作为定案依据。故C项正确。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需要由有权机关作出,而不能因为当事人的协议而改变。本案中,若段某与王某达成新的协议,只能说二人的民事纠纷得到了解决,并不影响镇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事实及法院对其合法性的审查。据此,D项错误。

  第13题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此处的“特别规定”包括如下哪些情形?(  )

  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B.某民族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C.《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的例外规定

  D.《刑法修正案》至《刑法修正案(八)》中所作的特别规定

  【答案】ACD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90条规定,自治州一级的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对刑法作出变通或补充规定,B项错误,其他选项符合法律规定。

  第14题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实物证据?(  )

  A.杀人案中现场勘验笔录

  B.贪污案中证明贪污数额的账册

  C.****案中证明被害人精神状态的鉴定意见

  D.伤害案中证明伤害发生过程情况的监控录像

  【答案】ABD

  【解析】言词证据是以人的主观认识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其表现形式是人的陈述(包括书面陈述),具体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等。而实物证据则是以客观存在的物品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其表现形式是实物(包括痕迹),具体包括物证、书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等。据此,A、B、D选项属于实物证据,当选。而C选项为鉴定意见,是鉴定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就案件专门性技术问题所做出的主观上的判断,属于言词证据,不能选。

  第15题下列关于侵犯财产罪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李某为无业青年,整天无所事事。某日,李某发现牛某家只有牛某85岁的老母亲王某一人在家,遂对王某说附近有一家手机公司在搞促销活动,凡是80岁以上的老人到场均可获赠一台“老伴”手机,有收音机、助听器等功能。李某对王某说赠送的手机只有50部,去晚了就没有了。王某信以为真,没有锁大门就急忙向手机公司跑去,李某趁机到牛某家偷了一台IBM笔记本电脑。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某计算机专业研究生赵某收集了大量作废的电信卡,将这些电信卡非法充值后卖给自己的同学使用,获利6万元,造成国家电信资费大量损失。赵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C.房某偷了一辆汽车开到其表妹郭某家,委托郭某将其偷来的汽车保管几天。后郭某偷偷将该汽车卖掉,房某前来取车时,郭某拒不退还。郭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D.甲出国前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委托给其好友乙保管,甲归国后给乙打电话称下午会派公司的新同事丙前去取笔记本电脑。丁刚好路过,听到了甲乙谈话的内容,后丁前往乙处,称自己就是丙。乙将笔记本电脑交给丁,丁随即潜逃。厂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答案】BCD

  【解析】李某的行为虽然有一定的欺骗成分,但是被害人王某并没有处分财物的意思,故李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而构成盗窃罪,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B项不正确。侵占他人因不法原因交付的财物,不构成侵占罪,C项错误。丁采用欺骗的方法,使得笔记本电脑的保管人乙产生认识错误而交付笔记本电脑,丁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而非盗窃罪,D项说法错误。

  第16题甲杀人案,犯罪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第一审法院为防止被害人家属和旁听群众在法庭上过于激愤影响顺利审判,决定作为特例不公开审理。经审理,第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甲上诉。对于本案,第二审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组成合议庭

  B.把案件作为第一审案件审理

  C.审理后改判

  D.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答案】A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第2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据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本题中的案件不属于可以或应当不公开审理的情形,一审程序违反了公开审判制度。《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违反公开审判的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据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第17题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此条根据“犯罪地在中国”确定刑法的效力,被称为属地原则

  B.在中国的船舶内或航空器内犯罪的应根据此条确立中国刑法的效力

  C.在中国的船舶内或航空器内犯罪不限定该船舶或航空器处在哪个国家

  D.英国人甲在中国诈骗美国花旗银行的银行信用证,应当适用此条确立中国刑法的效力

  【答案】ABCD

  【解析】所谓属地原则,即主张凡是发生在国家领土内的一切犯罪,都受该国法律管辖。依据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正确答案选A、B、C、D。

  第18题腾达面粉公司和宏利公司因货款发生纠纷,向某市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法院应腾达面粉公司的申请对宏利公司的库存面粉予以查封,并冻结了宏利公司的银行贷款30000元。由于工作人员粗心大意,不认真履行保管职责,造成宏利公司被查封面粉霉变损失20000元。法院工作人员还违法使用宏利公司的磅秤,结果造成损坏,估价为700元。查封造成宏利公司停产停业,损失员工工资、水电费、税金共计50000元,企业利润20000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九对未霉变的面粉和银行贷款应当解除查封、冻结措施

  B.对面粉霉变损失、银行贷款利息、损坏的磅秤应当支付赔偿金

  C.停产停业损失的员工工资、水电费、税金应当支付赔偿金

  D.宏利公司在停产、停业期间的企业利润损失应当支付赔偿金

  【答案】ABC

  【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的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根据《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解释》第11条规定,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赔偿方式主要为支付赔偿金。包括:支付侵犯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财产损坏的,赔偿修复所需费用;财产灭失的,按侵权行为发生时当地市场价格予以赔偿;财产已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财产已变卖的,按合法评估机构的估价赔偿;造成其他损害的,赔偿直接损失。能够避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包括: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返还财产、恢复原状;退还罚款、罚没财物。本案中,对未霉变的面粉和银行贷款应当解除查封、冻结措施,恢复原状;面粉霉变损失、银行贷款利息、损坏的磅秤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员工工资、水电费、税金应当支付赔偿金。因此ABC三项正确。而企业利润属于企业可期待利益,不属于直接损失,因此不给予赔偿,D项错误。故A、B、C当选。

  第19题黄某于2007年4月5日开始贩卖黄色)光盘,一直到2007年9月8日因找到其他的工作才停止贩卖黄色光盘。2008年9月5日,黄某被人告发曾经贩卖过黄色光盘,到了9月11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黄某作出了300元的罚款。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工商机关的处罚是合法的

  B.工商机关作出该处罚时已经超过了对违法行为追究行政处罚的时效,是错误的

  C.尽管该行为已过追究行政处罚的时效,但出于对屡禁不止的贩黄行为的打击,该行政处罚是合法的

  D.工商机关对黄某的处罚并没有超过时效期限

  【答案】ACD

  【解析】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本案中,黄桌贩卖黄色光碟的违法行为的追究行政处罚的时效从其行为终了之日2007年9月8日起计算,到2008年3月8日时已过追诉时效,故本题应选A、C、D项。

  第20题张某系省文物局局长,被省会市检察院以涉嫌走私文物罪批准逮捕,该案由省检察院指定甲市检察院管辖,甲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走私文物罪判决张某有期徒刑3年,张某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现张某提出国家赔偿,请问哪些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  )

  A.甲市检察院

  B.省会市检察院

  C.省高级人民法院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ABC

  【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的规定,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据此,本案中赔偿义务机关是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故本题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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