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语 | 职业资格 | 公务员 | IT认证 | 财会 | 学历 | 建筑 | 医药 | 外贸 | 模拟考场 | 论坛   
  考试动态 | 各地公告 | 政策大纲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司法考试 > 司法考试动态 > 考试动态 > 文章内容
  
通过司法考试后职业前景
中华考试网     [ 2008-7-4 ]
  职业前景 
  法律相关专业“敲门砖”

  ●吴朝华,京恒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士的就业方向:一是传统的法律职业。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这四个岗位要求必须有法律职业资格证,通过司法考试对于参加这些单位的公务员考试也很有帮助。二是非传统法律职业,但必须有法律知识,如纪委、监察部门、人大、司法局、企业中的法律顾问,这些行业并不严格要求有资格证,但同等条件下有资格证会更有优势。
  法律顾问需复合型人才
  ●郝健,智联招聘职位顾问
  从我们的招聘职位看,需要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职位主要是企业法律顾问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法律顾问职位要求中,50%的企业要求从业者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但同时,几乎所有企业都要求从业者是法律专业,且有两、三年以上本行业工作经验。可见,法律职业资格证并不是作为法律顾问的必备条件,经验同样重要,从事法律顾问工作要让自己成为复合型人才。
  律师事务所中行政、助理等工作不需要法律职业资格证,但要成为律师,职业资格证是必备的。如果不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参加司法考试价值并不大。
  相关链接
  报名: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通过网上报名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在学校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名。
  法律执业资格申请:在2009年7月31日前,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持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领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推荐教材: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用书》、北京大学《2008年司法考试重点难点疑点精解丛书》,万国法律研究中心《司法考试专题讲座》、中法网《名师辅导课堂笔记》。(购买教材需要到当地的法律专业书店,新华书店等一般的书店书目不全)。
 48小时热文排行
 今日更新
 真题排行
 模拟题排行
关于本站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站内导航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7 中华考试网(Exam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