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 | 考试用书 | 培训课程 | 模拟考场  
全国  |             |          |          |          |          |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资产评估师 >>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 考试辅导 >> 文章内容
  

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精华知识:涉外票据法律原则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3月22日 ] 【

 知识点:涉外票据法律适用原则

涉及事项
适用规定
缔约事项
国际条约
保留事项
我国规定
我国及条约均未规定的事项
国际惯例
债务人民事行为能力
本国法律
(1)本国为无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行为地认定完全能力的
(2)票据背书、承兑、付款、保证行为
行为地法律
(1)汇票、本票出票时记载项目
(2)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
出票地法律
支票出票时记载项目
【提示】不同于本票和汇票
出票地法律或付款地法律
(1)提示期限、拒绝证明方式、出具拒绝证明期限
(2)丧失票据后的请求票据保全权利程序
付款地法律
本文纠错】【告诉好友】【打印此文】【返回顶部
将考试网添加到收藏夹 |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考试网 | 复制本页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 | 申请链接 TOP
关于本站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站内导航
Copyright © 2006-2019 中华考试网(Exam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