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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知识点:债券的发行

中华考试网  [ 2016年1月22日 ] 【
债券的发行

  (一)债券的概念和种类

  1.债券的概念和特征:债权凭证;还本付息的凭证;持有人收益固定,市场风险较小。

  2.债券的种类:根据发行人:公司(企业)债券、政府债券(公债券)和金融债券。

  (二)债券发行的条件

  1.公司债券发行条件:(记忆)

  (1)主动条件

  ①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注意】净资产不等于注册资本

  ② 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注意】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前期发行债券总额-已经到期清偿的债券数额+本次拟发行的债券数额。

  ③ 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④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⑤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⑥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2)禁止性条件

  ① 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② 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③ 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④ 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⑤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企业债券发行条件:

  (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3)具有偿债能力;

  (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

  (5)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目前,我国沪、深两个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均为企业债券。

  (三)债券发行的程序

  1.申请: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文件,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2.审核:企业债券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核。

  3.公开信息

  4.债券核准决定的撤销、承销协议的签订、备案等,参见股票发行程序中的相关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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