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恐障碍
诊断
根据ICD-10的诊断标准惊恐发作诊断依据为1个月内至少有3次发作每次不超过2h发作时明显影响日常活动两次发作的间歇期除害怕再发作外没有明显症状。
疾病特点
1.发作的情境中没有真正的危险;
2.并不局限在已知或可预料的情境中;
3.在惊恐发作间歇期几乎无焦虑症状;
4.不是由生理疲劳躯体疾病或物质滥用的结果。
治疗
药物治疗可选用以下药物
(1)三环类抗抑郁剂;
(2)5-羟色胺回收抑制剂;
(3)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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