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
六、报名
报考该项目研究生可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也可以选择其它报考点,并按报考点的规定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yz.chsi.com.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 www.gs.whu.edu.cn)。网上报名时请在类别中选择“非全日制”、“定向”,在备注信息中注明学习地点“MPAcc1班”、“MPAcc2班”、“MPAcc3班”或“MPAcc4班”。
七、考试
(一)初试
1、考试时间: 2017 年 12月
2、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设置二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英语二(满分100分)
(二)复试
1、复试时间: 2018年 3 月— 4 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同等学力需另加试两个复试科目即管理经济学、会计学。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八、录取
(一)录取办法
我校划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组织复试。根据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定向,即学员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不参加学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九、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学费标准
学制3年, 4.3万元/年。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十一、信息查询与咨询
1、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7-68754125
网站:http:// www.gs.whu.edu.cn
2、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电话:027-68752120(段老师) 027-68754991(叶老师)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A106室
邮编:430072 学院网站:http://ems.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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