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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研招办  [2018年7月18日]  【

  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要求和北京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优势,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以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为目标,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9年招收领域为音乐、美术、电影和广播电视。

  一、报考条件

  1、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两篇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录取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基础课。

  二、招生名额与学习方式

  2019年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硕士计划招收70人。其中全日制艺术硕士20人,含推荐免试艺术硕士8人,非全日制艺术硕士50人。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

  三、提前面试

  1.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19年艺术硕士招生音乐和美术领域,将采用提前面试,面试通过后再参加全国统考的招考方式。广播电视和电影领域,仍然采用先全国统考再面试的形式。

  2.提前面试:

  报考音乐和美术领域的考生,需在截止日之前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材料。经过材料评审,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和最终面试成绩将通过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art.pku.edu.cn/ )对外公布。考生面试合格后,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全国统考后,成绩达到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拟录取分数线,可获得初录取资格;通过材料真实性复查、政治审核合格后即被正式录取。

  每年我院将进行两个批次的提前面试,每位考生当年有且仅有一次面试机会。若当年报考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硕士,初试成绩未达到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拟录取分数线,可保留面试成绩至第二年。

  参加面试考生需按规定缴纳“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00元/次。请访问北京大学收费平台http://cwsf.pku.edu.cn 进行缴费。

  四、报名申请流程

  1、官网下载并提交的材料

  登录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官网,下载申请材料。

  下载材料包括:

  ①表一:北京大学2019MFA报名申请表(点击下载)

  ②表二:北京大学2019MFA个人陈述表(点击下载)

  2、提交电子报名材料

  (1)提交材料包括:

  ①表一:北京大学2019MFA报名申请表(点击下载)

  ②表二:北京大学2019MFA个人陈述表(点击下载)

  (2)提交材料要求

  为便于我们的工作人员高效审阅、了解您的个人情况,请您按照如下规则命名电子表格。

  表一:姓名(您自己的姓名)——北京大学2019MFA报名申请表

  表二:姓名(您自己的姓名)——北京大学2019MFA个人陈述表

  (3)发送电子邮件

  请将email发送至:pkuart@pku.edu.cn。

  邮件主题为“姓名(您自己的姓名)-2019北京大学艺术硕士提前面试申请材料”。

  注: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如收到自动回复邮件,仅说明邮件已经收到,完整性由申请人负责。为提高工作效率,请不要重复投递。

  3、提交纸版报名材料

  (1)提交材料包括:

  ①北京大学2019MFA报名申请表(点击下载);

  ②北京大学2019MFA个人陈述表(点击下载);

  ③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出示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生在读证明,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⑤获奖、发表的论文等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攻读研究生阶段的计划等;

  ⑥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的原件;

  ⑦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格式不限。所交材料一律不退回。考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其面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考生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提交纸版材料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红六楼111室。邮编:100871(注: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电话:(010)6274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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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qingj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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