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后三日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投诉电话028-87351286,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在三日内进行复议,并将结果告知考生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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