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7年度第二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决定拟授予87人博士学位、75人硕士学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致电:88364801或88362863。
附件:1、博士名单
2、硕士名单
山东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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