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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时间及安排

来源: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日]  【

华东交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统筹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和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做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科学选拔。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四)坚持全面考查。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办校办、宣传部、纪委机关、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研工部)、计财处、后勤中心、网信中心、医院和各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构成,负责统筹、协调疫情形势下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开展。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分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其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党办校办、宣传部、纪委机关、保卫处、研究生院、后勤中心、医院和各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构成,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重大与应急事件的处置与管理;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纪委机关、研工部主要负责人、纪委监督检查室及各招生单位纪检委员构成,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学校各招生单位须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与监督。

  (三)学校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1个或多个平行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设组长1名,至少要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参加复试工作的复试小组复试前在本单位纪检委员的监督下抽取产生,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三、招生计划

  (一)学校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自行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在录取过程中,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对本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做调整,但需报研究生院备案。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计划的招生单位,学校将收回计划并根据全校生源情况对计划进行重新调整。

  (三)下达至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均包含推免生,不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研究生院根据生源情况统一调配。

  四、复试时间

  学校依据教育部规定的复试时间安排,由研究生院组织协调、各招生单位统筹安排,根据一志愿上线情况,有序分阶段分批次安排复试。原则上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于4月1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于4月30日前完成。

  五、复试基本要求

  (一)除已经拟录取的推免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与其他统考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二)各招生单位须明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符合国家规定复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学校各招生单位复试期间向复试单位及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政策进行认真审核。

  (四)各招生单位要在教育部及学校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规范工作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各招生单位应提前在网上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同一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不同复试小组之间要确保复试的时间、方式、程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一致,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并给出成绩和评语。

  (七)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招生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保密管理规定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所有涉密人员(命题、工作人员等)均需签订《保密责任书》。

  (八)复试过程要做好详细记录,笔试、面试均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须认真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成绩。复试完毕后试卷、复试记录、成绩评定表、考生作答情况、录音录像等材料由各招生单位整理好后,交由研究生院统一保管。各招生单位要精心准备人员、场地、设施等,确保面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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