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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二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阶段测试试卷(二)_第5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6年1月19日] 【

  33 某工程基础底板施工,合同约定工期50d,项目经理部根据业主提供的电子版图纸编制了施工进度(如图2—8所示),底板施工暂未考虑流水施工。

  在施工准备及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公司在审批该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时提出,计划未考虑工序B与C、工序D与F之间的技术问歇(养护)时间,要求项目经理部修改。两处工序技术间歇(养护)均为2d,项目经理部按要求调整了进度计划,经监理批准后实施。

  事件2:施工单位采购的防水材料进场抽样复试不合格,致使工序C比调整后的计划开始时间延后3d。因业主未按时提供正式图纸,致使工序E在6月11日才开始。

  事件3:基于安全考虑,建设单位要求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底板施工,为此施工单位采取调整劳动力计划、增加劳动力等措施,在15d内完成了2700t钢筋制作[工效为4.5t/(人·工作日)]。

  问题

  1.绘制事件1中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双代号),并用双线表示出关键线路。

  2.

  考虑事件1、2的影响,计算总工期(假定各工序持续时间不变),如果钢筋制作、钢筋绑扎及混凝土浇筑按两个流水段组织等节拍流水施工,其总工期将变为多少天?是否满足原合同约定的工期?

  3.计算事件3钢筋制作的劳动力投入量,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时,需要考虑哪些参数?

  4.根据本案例的施工过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可以进行哪些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参考解析:

  1.绘制事件1中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如图2—10所示。

  2.考虑事件1、2的影响,总工期为55d。如果钢筋制作、钢筋绑扎及混凝土浇筑按两个流水段组织等节拍流水施工,其总工期将变为45d。满足原合同约定的工期。

  3.钢筋制作的劳动力投入量=2700t÷15d÷4.5t/(人·工日)=40人。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时,需要考虑的参数有:工程量、劳动力投入量、持续时间、班次、劳动效率、每班工作时间、设备能力和材料供应能力、班组工作的协调等。

  4.总承包单位依法可以进行的专业分包有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防水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可以进行的劳务分包,包括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焊接作业、模板作业、砌筑作业、脚手架作业。

  34 某大学城工程,包括结构形式与建筑规模一致的四栋单体建筑,每栋建筑面积为22000m2,地下2层,地上20层,层高4.2m,钢筋混凝土框架一剪力墙结构。A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除主体结构外的其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自行依法分包;建设单位负责供应油漆等部分材料。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A施工单位拟对四栋单体建筑的某分项工程组织流水施工,其流水施工参数见表2—5。

  其中:施工顺序工→Ⅱ→Ⅲ;施工过程Ⅱ与施工过程Ⅲ之间存在工艺间隔时间1周。

  事件2:由于工期较紧,A施工单位将其中两栋单体建筑的室内精装修和幕墙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B施工单位。B施工单位经A施工单位同意后,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幕墙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c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油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D施工单位组织施工。

  事件3:油漆作业完成后,发现油漆成膜存在质量问题,经鉴定,原因是油漆材质不合格。B施工单位就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向A施工单位提出索赔。A施工单位以油漆属于建设单位供应为由,认为B施工单位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B施工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建设单位认为油漆在进场时已由A施工单位进行了质量验证并办理接收手续,其对油漆材料的质量责任已经完成,因油漆不合格而返工的损失应由A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拒绝受理该索赔。

  问题

  1.事件1中,最适宜采用何种流水施工组织形式?除此之外,流水施工通常还有哪些基本组织形式?

  2.绘制事件1中流水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并计算其流水施工工期。

  3.分别判断事件2中A施工单位、B施工单位、C施工单位、D施工单位之间的分包行为是否合法,并逐一说明理由。

  4.分别指出事件3中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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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解析:

  1.事件1中,最适宜采用等节奏流水施工组织形式。除此之外,流水施工通常还有无节奏和异节奏流水施工组织形式。

  2.绘制事件1中流水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如图2—9所示。

  流水施工工期:[(4+3-1)×2+1]周=13周。

  3.事件2中,A施工单位与B施工单位之间的分包行为合法。

  理由:《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且合同约定总承包单位可以自行依法分包,因此是合法的。

  B施工单位与C施工单位之间的分包行为不合法。

  理由:《建筑法》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属于违法分包。

  B施工单位与D施工单位之间的分包行为合法。

  理由:B施工单位与D施工单位之间的分包行为属于劳务分包行为,是合法的。

  4.事件3中的错误之处及理由如下。

  (1)错误之处:A施工单位认为8施工单位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理由:B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不能提出索赔。

  (2)错误之处:B施工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理由:B施工单位应该向A施工单位提出索赔。

  (3)错误之处:建设单位认为因油漆不合格而返工的损失应由A施工单位承担。

  理由:油漆等部分材料是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建设单位就应该对其承担质量责任。

责编: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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