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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实务》章节要点纲要:房屋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及耐久性要求_第2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6月25日] 【

#FormatImgID_2#构件类型

环境作用等级

板、墙

梁、柱

混凝土强度

最小保护层厚度

混凝土强度

最小保护层厚度

I-A

≥C25

20

C25

25

≥C30

20

  注:直接接触土体浇筑的构件,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70mm。

  (五)既有建筑的可靠度评定(2014版教材增加内容)

  存在以下情形时,都需要对既有结构进行可靠性评定:

  (1) 结构的使用时间超过规定的年限;

  (2) 结构的用途或使用要求发生改变;

  (3) 结构的使用环境出现恶化;

  (4) 结构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

  (5) 出现影响结构安全性、适用性或耐久性的材料性能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

  (6) 对既有结构的可靠性有怀疑或有异议。

  关键词:时间、用途、环境、质量、可靠性,以上发生变化或者对其有影响,均需评定。

  既有可靠性评定分为安全性评定、适用性评定、耐久性评定、抗灾害能力评定四种。

  1.安全性评定

  既有结构的安全性评定包括结构体系和构件布置、连接和构造、承载力三个评定项目。

  2.适用性评定

  在结构安全性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对影响结构正常使用的变形、裂缝、位移、振动等适用性问题,应以现行结构设计标准的要求为依据进行评定。

  (1)对已经存在超过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限值的结构或构件,应提出进行处理的意见;

  (2)对末达到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限值的结构或构件,宜进行评估使用年限内结构适用性的评定。

  3.耐久性评定

  既有结构的耐久年限推定,应将环境作用效应和材料性能相同的结构构件作为一个批次。对耐久年限小于评估使用年限的结构构件,应提出适宜的维护处理建议。

  4.抗灾害能力评定

  既有结构的抗灾害能力宜从结构体系和构件布置、连接和构造、承载力、防灾减灾和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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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hangjing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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