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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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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建造师管理考点: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_第2页

2.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3.合同价款的支付

(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5)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2 8天内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在发包人不拖延工程价款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从第 2 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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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yitiaoxi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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