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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串讲: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1Z301043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1)登记生效(例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不登记);

  (2)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1)动产自交付生效;

  (2)例外情况,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物权的保护

  (1)归属争议:确认权利

  (2)无权占有:返还原物

  (3)妨害物权行使:排除妨碍或消除危险

  (4)毁损:赔偿损失

  【例题1·多选】根据《物权法》,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该合同效力为( )。【2012】

  A.合同自办理物权登记时生效

  B.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C.未办理物权登记合同无效

  D.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E.合同生效当然发生物权效力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例题2·单选】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自有的一幢房屋卖给乙,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购房款2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2009】

  A.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B.甲必须收回房屋并向乙方交付

  C.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虽然与乙签订合同在先,但是并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乙并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而甲、丙之间则进行了登记,丙取得了房屋所有权,甲无权收回房屋,只能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例题3·单选】有关物权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5】

  A.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能通过和解方式解决

  B.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既可以请求赔偿,也可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C.侵害物权的,承担民事责任后,不再承担行政责任

  D.物权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应当请求返还原物

  【答案】B

  【解析】

  A错误,物权受到侵害,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C错误,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能根据情节和后果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18年教材: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错误,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应当确认权利,而不是请求返还原物。

  B正确,损害赔偿是保护物权的民事途径之一,保护方式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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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xie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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