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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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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教材考点提炼(2)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1.工伤保险强制险。

  2.建筑工程一切险主体:投保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范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突发性事件)。期限:起点:动工日或抵运日,终点:验收合格日或实际占用日。

  限制: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3.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4.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5.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6.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7.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抄家)、驱逐出境。

  8.串通投标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强令冒险作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9.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范围:1)限额以下小型工程:①工程投资额:30 万元以下,或者②建筑面积:300 平方米以下。2)农民自建低层住宅。3)抢险救灾工程。4)临时性房屋建筑。5)军用房屋建筑。6)已获批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注意:办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37.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30%。(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施工许可证有效期:1)一般有效期:3 个月。2)延期: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39.1)中止施工: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2)恢复施工:

  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3)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11.开工报告:1)有效期:6 个月;2)超过 6 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12.将“劳务分包”改为“施工劳务”,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

  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

  13.1)无资质承包主体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或者劳务分包合同都是无效合同。2)但是,当作为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其可以向合同相对方(即转包方或违法分包方)主张权利,甚至可以向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3)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14.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15.初始注册: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 3 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 3 年。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前 30 日前。

  16.不予注册的情形: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5 年;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3 年;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 年;在申请注册之日前 3 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年龄超过 65 周岁;

  17.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原则上不得更换。除外情况:(1)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2)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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