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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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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一、债的概念

  1.债的概念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2.特征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即债的相对性。

  二、债的内容

  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

  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

  (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

  (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注:把握债权相对性这个原理】

  【习题1】甲施工企业与乙公司订立钢材加工合同,后因供电局无故断电,乙公司无法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致使交货延迟,给甲施工企业造成了损失。关于该案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供电局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B.供电局与乙公司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C.乙公司可以要求供电局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D.乙公司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即债的相对性。

责编:balabala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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