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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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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知识考点讲解:银行借款

  (1)短期银行借款及其种类

  短期银行借款是指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借款。短期银行借款是绝大多数企业短期资金来源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短期银行借款的种类很多,可以按照不同的角度、标准进行分类。施工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一般分为无担保借款和担保贷款两大类。

  1)无担保借款

  无担保借款是指企业凭借自身的信誉从银行获得贷款。按照规定,银行在向企业发放短期贷款之前,应对企业进行风险、收益分析,从而决定是否向企业贷款。在贷款条件中往往涉及到以下信用条件:

  ①信贷额度

  信贷额度即贷款限额,是借款企业与银行之间正式或非正式协议规定的允许借款企业向银行借款的最高限额。如果借款企业超过规定限额继续向银行借款,银行则停止办理借款。

  ②周转信贷协议

  周转信贷协议是指银行从法律上承诺向企业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议。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只要企业的借款总额未超过最高限额,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候提出的借款要求。企业享用周转信贷协议,通常要对贷款限额的未使用部分付给银行一笔承诺费。

  ③补偿性余额

  补偿性余额是指银行要求借款人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的一定百分比(通常为10%~20%)计算的最低存款余额。从银行的角度来看,补偿性余额有助于银行降低贷款风险,补偿其可能遭受的损失;但对于借款企业来说,补偿性余额则提高了借款的实际利率,加重了企业的利息负担。

  ④偿还条件

  无论何种借款,一般都会规定还款的期限。短期借款的偿还期限,有到期一次偿还和在贷款期内定期(每月、季)等额偿还两种方式。

  ⑤其他承诺

  银行有时还要求企业为取得短期借款而作出其他承诺,如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保持适当的财务水平(如特定的流动比率)等。如果企业违背所作出的承诺,银行可以要求企业立即偿还全部贷款。

 担保贷款采集者退散

  担保贷款是指以一定的财产做抵押或以一定的保证人做担保为条件所取得的借款。银行向财务风险较大的企业或对其信誉不甚有把握的企业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企业提供抵押品进行担保,以减少自己蒙受损失的风险。短期借款的担保品一般包括借款企业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存货等。

  (2)短期银行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

  ·收款法

  收款法又称利随本清法,是指在借款到期时一次向银行支付利息的方法。

  ·贴现法

  贴现法是指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部分,到期时借款企业再偿还全部本金的一种计息方法。在这种方法下,企业可以利用的贷款额只有本金扣除利息后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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