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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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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建工程法规第一章考点速记(19)

  1.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

  (1)保证合同的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期限,保证方式,担保范围,保证期间,其他。

  (2)保证的方式:一般保证(债务人不履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承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资格:法人、公民都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分支、职能部门不能为保证人。

  (4)保证责任:债权人转让债权给第三人,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债务人转让债务,应取得保证人同意,否则无效

  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担保种类:施工投标保证金、施工合同履行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对应投标人、中标人、招标人、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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