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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宿州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中华考试网  2017-06-30  【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区教育资源短缺,师资力量不足问题日渐突显。为充实城区学校师资力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从乡镇学校选调12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规范程序、有效监督的原则。

  二、选调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能力突出,业务精湛;严于律己,乐于奉献。

  2、埇桥区乡镇学校在编在岗,乡镇任教满5年以上,即2012年7月1日前在我区学校参加工作的(以埇桥区人社局招录文件日期为准)。在我区学校服务的“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的服务期计算教龄。

  3、年龄要求。男教师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2014年以来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2014年以来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立案审查者;

  (2)有有偿家教或有偿订教辅资料行为者;

  (3)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者;

  (4)2014年以来擅自离岗半个月及以上者。

  三、选调岗位

  城区学校共选调教师120名,具体岗位及报名条件如下: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学段

学科

计划数

学历

专业

教师资格

备 注

2017001

城区小学

小学

语文

15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2017002

城区小学

小学

数学

15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2017003

城区初中

初级中学

语文

10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二初中、九中、十一中、特教中心

2017004

城区初中

初级中学

数学

10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二初中、九中、十一中、特教中心

2017005

城区初中

初级中学

英语

10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二初中、九中、十一中、特教中心

2017006

城区初中

初级中学

地理

4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二初中、九中、十一中、特教中心

2017007

城区初中

初级中学

生物

5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九中、十一中

2017008

城区初中

初级中学

历史

5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二初中、九中、十一中、特教中心

2017009

城区初中

初级中学

政治

5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二初中、九中、十一中、特教中心

2017010

城区初中

初级中学

体育

10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二初中、九中、十一中、特教中心

2017011

城区高中

高中

语文

4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高中与岗位学科一致

应用技术学校

2017012

城区高中

高中

数学

6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高中与岗位学科一致

三中,应用技术学校

2017013

城区高中

高中

英语

4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高中与岗位学科一致

应用技术学校

2017014

城区高中

高中

地理

3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高中与岗位学科一致

三中

2017015

城区高中

高中

生物

3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高中与岗位学科一致

三中

2017016

城区高中

高中

音乐

2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高中与岗位学科一致

应用技术学校

2017017

城区高中

高中

体育

4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高中及与岗位学科一致

应用技术学校

2017018

城区高中

高中

信息技术

5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高中与岗位学科一致

三中,应用技术学校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至5日

  2、报名地点: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后二楼会议室(宿州市浍水东路726号)。

  3、报名材料:需提供《2017年度宿州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一寸标准证件照2张。

  4、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签订承诺书,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委托报名。

  6、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数之比未达到2:1的岗位,其岗位数作相应调减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

  1、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2、经现场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3、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政策、时政和师德修养等。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教师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照专业测试的成绩高低排序。若出现考察不合格者,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调

  1、从考察合格者中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埇桥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教师被举报弄虚作假、考试舞弊,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当事教师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考试。参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选调时原职务不予考虑,选调后职务自动取消。

  3、公示后的人员若放弃其选调岗位,5年内不得再参加选调。

  4、办理调动手续。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调动后,将按照岗位管理有关文件进行岗位聘用。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选调岗位者,返回原单位。

  5、选调教师实行“无校籍”管理,今后将根据学校生源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岗位。

  五、咨询与监督

  选调工作在“宿州城区学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区监察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区教体局: 0557-3912270

  区人社局: 0557-3035770

  区 编 办: 0557-3061767

  区监察局: 0557-3024541

  本公告由宿州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度宿州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宿州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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