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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鞍山市台安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12  【
内容摘要:2018年鞍山市台安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7日-19日。考生可按报考岗位进行现场报名,请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台安县政府网www.lntaian.gov.cn),准备考试报名材料。

  台安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8〕57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2018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计划名额批复的通知》(辽教电〔2018〕142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30周岁指截至报名起始之日,未满31周岁,即1987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7.报名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台安县2018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7日-19日。考生可按报考岗位进行现场报名,请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台安县政府网www.lntaian.gov.cn),准备考试报名材料。

  领取准考证时间:11月22日-11月24日。

  2.报名地点:台安县教师进修学校报告厅。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5张;2018年台安县“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50元,现场报名。

  4.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不能海台岫兼报。报名时,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5.相关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中的相关规定,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场设在台安县。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其应用。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综合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依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数量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时,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全部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线,低于及格线者不予聘用。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应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海台岫统一笔试时间为11月25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后详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与考核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工作由招考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体检、考核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将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

  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服务期内,可在本县(市)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流动;服务期满后,方可交流到市级及以上事业单位。

  聘用时间以最后发布聘用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台安县教育局电话:0412-4824473

  台安县人社局电话:0412-4890303

  附件1:台安县2018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2018年鞍山市“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台安县教育局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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