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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陵县2018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聘通知

南陵县人民政府  2018-07-15  【
内容摘要: 南陵县2018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聘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19日,地点:南陵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相关学科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就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计划

单  位

岗位数

学科计划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美术

信息技术

籍山镇中心小学

2

 

 

 

2

 

 

籍山镇第一完小

2

2

 

 

 

 

 

籍山镇第三完小

4

1

1

1

 

 

1

籍山镇大港完小

2

 

 

 

1

1

 

城东实验学校(初中部)

3

1

1

1

 

 

 

城东实验学校(小学部)

2

 

 

2

 

 

 

合    计

15

4

2

4

3

1

1

  三、选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全县公办初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健康。

  2.被我县正式录用在公办学校工作满5年(2013年9月1日前录用)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3. 年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借用在县城区学校的优秀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4. 学历。中学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5. 资格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科与所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资格参照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办法执行。

  (2)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任教学科与所报考岗位学科一致(需提供学校证明和课表),学段资格参照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办法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 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定为合格等次以下的。

  2. 近三年因参与违规补课或有偿家教等违反办学行为规定受查处的。

  3.《芜湖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出台后,有其中所列行为之一的。

  4. 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5. 根据有关规定因其他情形不能参加选聘考试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8年7月18-19日

  2.地点:南陵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要求:

  (1)按学段、学科报名,不分具体学校。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且须报名时一次性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1)个人申请表(附后)。所在学校附同意报考的意见。

  (2)单位证明和鉴定。学校出具从事教育教学经历的证明和对教师的鉴定材料(含政治思想状况、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情况、工作表现情况)。借调在城区学校教师的证明和鉴定材料由借入学校出具。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材料(含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南陵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公开选聘考试。

  (三)统一笔试(闭卷)

  1.内容及分值。包括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占30分);学科专业知识包括任教学科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90分)和教学设计(占30分)。满分为15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专用教材。

  2.发放准考证

  (1)时间:2018年7月24日。

  (2)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二楼)。

  3.笔试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8:30-11:00。

  4.笔试地点:春谷中学。

  5.公布笔试成绩:

  7月27日,在“中国·南陵”网(http://www.nlx.gov.cn/ )公布笔试成绩。

  (四)专业测试

  1.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2.发放专业测试准考证

  (1)时间:2018年7月29日。

  (2)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二楼)。

  3.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为无生上课,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专业测试时间:2018年7月30日上午7:30。

  5.专业测试地点:春谷中学。

  (五)计算和公布总成绩

  1.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7月31日在“中国·南陵”网(http://www.nlx.gov.cn/)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

  (六)确定拟选聘人员

  1.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按1:1比例分学段学科确定拟选聘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若教龄相同,以年龄长者优先。

  2.公示拟选聘人员名单。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南陵”网(http://www.nl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选定岗位

  选聘岗位2人及以上的,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选定岗位。总成绩相同,教龄长者优先选定岗位,教龄相同的,年龄长者优先选定岗位。

  (八)调动和聘用

  1.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2.根据县城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工作需要,对选聘人员原聘专业技术职务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3.2016年职称过渡前,岗位任职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4. 为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选聘人员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的,或多名选聘人员为同一学校教师的,调动手续按正常程序办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次性到岗或分批次到岗:如选聘人员数少于学科富余教师数,可一次性到岗;如选聘人员数大于学科富余教师数,则按3年内分批次到岗。到岗原则为:按学科总成绩排名,名次高的学科优先到岗;名次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到岗;笔试成绩相同,教龄长者优先到岗;教龄相同,年龄长者优先到岗。

  五、其他事项

  1.为加强对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南陵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陵县教育局。

  2.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选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方案由南陵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53-6839081

  考 务 电 话:0553-6839687

  附件:南陵县2018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聘申请表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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