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案例分析(二十三)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20/12/11 10:27:44  

  【案例1】对某被测件进行了 4 次测量,测量数据为:0.02g,0.05g,0.04g,0.06g。请用极 差法估算实验标准偏差。

  【案例分析】计算步骤如下: (1)计算极差:R=(Xmax-Xmin)=0.06g-0.02g=0.04g; (2)查表 3-2 得 C 值:n=4,C=2.06; (3)计算实验标准偏差s(X)=(Xmax-Xmin)/C=0.04g/2.06=0.02g。

  【案例 2】某计量人员在建立计量标准时,对计量标准进行过重复性评定,对被测件重复测量 10 次,按贝 塞尔公式计算出实验标准偏差 s(x)=0.08V。现在,在相同条件下对同一被测件测量 4 次取 4 次测量的算术平 =0.08V/4=0.02V。 均值作为测量结果的最佳估计值,他认为算术平均值的实验标准偏差为 s(x)的 1/4,即

  【案例分析】计量人员应搞清楚算术平均值的实验标准偏差与测量值的实验标准偏差有 什么关系?依据 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和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统一宣贯教 材《测量不确定度理解、评定与应用》(2007),案例中的计算是错误的。按贝塞尔公式计算出实验标准偏差 s(x)=0.08V 是测量值的实验标准偏差,它表明测量值的分散性。多次测量取平均可以减小分散性,算术平均 值的实验标准偏差是测量值的实验标准偏差的 。所以算术平均值的实验标准偏差应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