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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级建筑师《建筑设计》基础考点:公共建筑的艺术处理

来源:考试网  [ 2017年11月6日 ]  【

2018年一级建筑师《建筑设计》基础考点:公共建筑的艺术处理

  公共建筑的艺术处理

  结合《建筑空间组合论》进行学习,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形式美的规律——多样统一的法则

  公共建筑和其他建筑一样,在满足人们使用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满足人们的精神要求。古今中外的建筑,尽管在形式处理方面有极大差别,但凡属优秀作品,必然遵循一个共同的准则——多样统一。多样统一,也称有机统一,也就是在统一中求变化,在变化中求统一。或者是寓杂多于整一之中,强调有秩序的变化。

  一般公共建筑和其他建筑一样都具有使用空间,这一点也是建筑艺术区别于其他艺术品的最大特点。

  建筑艺术的形式美,系指建筑艺术形式美的创作规律,或称之为建筑构图原理。这些规律是人们通过长时期的实践,反复总结和认识的来的,也是大家公认的、客观的美的法则,如统一与变化、均衡与稳定、比例与尺度、视觉与视差等构图规律。

  有三个方面,值得我们在建筑创作中加以深入考虑。

  其一,多样统一是所有建筑艺术创作中的重要原则,当然也是公共建筑艺术创作的重要原则;

  其二,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同样是所有建筑艺术形式的普遍法则;

  其三,正确对待传统与革新的辩证关系。对传统创作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建筑设计中常用得一些形式美规律:

  1.以简单的几何形状求统一

  古代美学家认为,简单、肯定的几何形状可以引起人的美感。现代建筑大师勒·柯布西耶也强调:“原始的体形是美的体形,因为它能使我们清晰地辨认。”这些观点可以从古今中外的许多建筑实例中得到证实。

  2.主从与重点

  在由若干要素组成的整体中,每一要素在整体中所占的比重和所处的地位,将会影响到整体的统一性。倘使所有要素都竞相突出自己,或者都处于同等重要地位,不分主次,就会削弱整体的完整统一性。在一个有机统一体中,各组成部分应当有主与从的差别;有重点与一般的差别;有核心与外围组织的差别。否则难免流于松散、单调而失去统一。

  3.均衡与稳定

  人类从与重力作斗争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一整套与重力有联系的审美观念,这就是均衡与稳定。对称的形式天然就是均衡的,但也可以用不对称的形式来保持均衡。除了静态的均衡外,也可依靠运动来求得平衡,这种形式的均衡称为动态均衡。古典建筑的设计思想更多地是从静态均衡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近现代建筑师还往往用动态均衡的观点来考虑问题。

  和均衡相关联的是稳定。均衡所涉及的主要是建筑构图中各要素左与右、前与后之间相对轻重关系的处理,稳定所涉及的则是建筑整体上下轻重关系的处理。

  4.对比与微差

  建筑功能和技术赋予建筑以各种形式上的差异性。对比与微差研究的是如何利用这些差异性来求得建筑形式上的完美统一。对比指的是要素之间显著的差异,微差指的是不显著的差异。就形式美而言,两者都是不可缺少的。对比可以借彼此之间的烘托陪衬来突出各自的特点以求得变化,微差则可以借助相互之间的共同性以求得和谐。

  对比和微差只限于同一性质的差异之间。

  5.韵律与节奏

  爱好节奏和谐之类的美的形式是人类生来就有的自然倾向。韵律美是一种以具有条理

  性、重复性和连续性为特征的美的形式。韵律美有几种不同的类型:a.连续的韵律;b.渐变韵律;c.起伏韵律;d.交错韵律。借助韵律,既可加强整体的统一性,又可以求得丰富多彩的变化。

  6.比例与尺度

  比例研究的是物体长、宽、高三个方向量度之间关系的问题。和谐的比例可以产生美感。怎样才能获得和谐的比例,人类至今并无统一的看法。有人用圆、正方形、正三角形等具有定量制约关系的几何图形作为判别比例关系的标准;至于长方形的比例,有人提出1:1.618的“黄金分割”或称“黄金比”;现代建筑师勒·柯布西耶把比例和人体尺度结合起来,提出一种独特的“模度”体系。

  然而,还不能仅从形式本身来判别怎样的比例才能产生美的效果。脱离材料的力学性能而追求一种绝对的、抽象的比例是荒唐的。良好的比例一定要正确反映事物内在的逻辑性。功能对于比例的影响也不容忽视。美不能离开目的性,“美”和“善”是不可分割的。不同的民族由于文化传统的不同,往往也会创造出独特的比例形式。构成良好比例的因素是极其复杂的,既有绝对的一面,又有相对的一面,企图找到一个放在任何地方都适合的,绝对美的比例,事实上是办不到的。

  和比例相联系的另一个范畴是尺度。尺度所研究的是建筑物的整体或局部给人感觉上的大小印象和其真实大小之间的关系问题。尺度涉及真实大小和尺寸,但不能把尺寸的大小和尺度的概念混为一谈。尺度一般不是指要素真实尺寸的大小,而是指要素给人感觉上的大小印象和其真实大小之间的关系。

  (二)内部空间处理

  1.空间的形状大小与比例尺度的关系

  建筑的室内空间,因不同的形状或方、或圆、或是多角形,给人的感觉是不同的。是高而长,还是低而宽敞,这些问题用建筑的术语来说,就是建筑空间的形状、比例和尺度的问题。一般公共建筑室内空间的形状,概括起来有两种:一种是规整的几何形;另一种是不规整的线形。在设计时要根据不同空间所处的环境特点、功能要求以及具体的技术条件;再加上特定的艺术构思来选择建筑空间的形式。因此常以那些比较规整对称的几何空间形式表达严肃隆重的气氛。当建筑室内空间需要表现活泼、开敞、轻松的气氛时,择那些不规则和不对称的空间形式。这是因为这种空间,易于取得与相邻空间或自然相互流通、延伸与穿插的效果。

  在公共建筑室内空间处理中,还有一个尺度问题需要考虑。所谓空间的尺度,就是人们权衡空间的大小、粗细等感觉上的量度问题。因而尺度的处理是表达一定的空间效果的重要手段,即它将涉及到空间气氛是雄伟粗壮还是亲切细腻;空间的大小感是比实际的大了还是小了;整体尺度和局部尺度是协调一致还是相互矛盾,这些都是处理空间尺度中的重要课题。其中,人的尺度以及和人体密切相关的建筑细部尺度(如踏步、栏杆、窗台、等的尺度以及天花板、地面、墙体的分格大小等处理手法,所产生的尺度感),也是综合行成空间尺度感的重要依据。

  在研究公共建筑的尺度问题时,还应注意视觉方面的因素,因为人对建筑空间的完整认识,除通过使用接触之外,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的视觉连续感和所形成的综合印象,因此人的视觉规律同样是分析建筑空间尺度的重要方面。

  在视觉规律中,不同的视角和视距所引起的透视变化以及由于体型的大与小、光影的明与暗、方向的横与竖等一系列的对比作用所产生的错觉,必然产生不同的尺度感。因次,在建筑创作中,常运用这些视觉规律以增强或减弱视觉效果,以取得某些预想的空间意境。例如有的将远处的细部尺度放大加粗,借以矫正因透视变小的视差,当然,也要考虑近看的效果。又有的将建筑增加由近及远的层次,以增强其深远感。此外,建筑空间的明或暗,也常造成不同尺度感的错觉。因此可以利用采光与照明的不同效果,去调整建筑空间的尺度感。

  2.空间的围透划分与导向序列的关系

  在组合建筑空间时,常运用围透划分的手段,并通过一定的序列与导向处理,形成完整的空间体系,使整个建筑环境具有优美的整体感。

  一般常用的划分空间的手法分析如下:

  (1)围合空间的墙面,是空透一些还是封闭一些,用不同手段效果是不一样的。如墙面的窗洞,不同的开法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2)室内空间的划分,有时采用半隔断、空花墙、博古架、落地罩、帷幕帘、家具组合等方法,以取得空间之间隔而不死的效果。在公共建筑中,有时在同一空间中,需要划分几个区域,以满足不同的使用要求,如人流活动、坐下休息、短暂停留等区域。为了分隔这些区域,常运用各种艺术手段加以处理,使各区域之间形成既分又合的空间整体。这样处理不仅可以增加空间的层次感,而且还可供人们在运动中观赏流动空间的近、中、远的各色景观,以丰富不同趣味的空间效果。

  (3)有的公共建筑,利用地面、顶棚的升降或改变材料的质感,达到划分空间的目的。尤其对于相邻空间之间需要过渡性的处理,或在同一空间中需要划分若干区域性,往往采用这种手法。

  (4)在建筑空间处理中,有时运用列柱的不同排列和不同标高的地面来分隔空间,以增加空间的层次感。

  (5)在一定的序列空间处理中,还有一个空间的导向问题。其中建筑轴线的处理,就是体现导向的一个手段。尤其是对称布局的公共建筑,多采用轴线明确的空间组合。此外,有些公共建筑,为了取得轻松活泼的空间效果,常采取转折或迂回曲折的轴线处理,以表达其空间的多样变化性。

  (三)外部形体处理

  1.外部形体是内部空间的反映

  外部体型是内部空间的反映,而内部空间、包括它的形式和组合情况,又必须符合于功能的规定性,这样看来,建筑体型不仅是内部空间的反映,而且它还要间接地反映出建筑功能的特点。正是千差万别的功能才赋予建筑体型以千变万化的形式。只有把握住各个建筑的功能特点,并合理地赋予形式,那么这种形式才能充分地表现建筑物的个性。

  2.建筑的个性与性格特征的表现

  建筑的个性就是其性格特征的表现。它植根于功能,但又涉及到设计者的艺术意图。前者是属于客观方面的因素,是建筑物本身所固有的;后者则是属于主观因素,是由设计者赋予的。一幢建筑物的性格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是功能的自然流露,因此,只要实事求是地按照功能要求来赋予它以形式,这种形式本身就或多或少地能够表现出功能的特点,从而使这一种类型的建筑区别于另一种类型的建筑。

  3.体量组合与立面处理

  (1)主从分明、有机结合

  (2)体量组合中的对比与变化

  (3)体量组合的稳定与均衡

  (4)外轮廓线的处理

  (5)比例与尺度的处理

  (6)虚实与凹凸的处理

  (7)墙面与窗的组织

  (8)色彩、质感的处理

  (9)装饰与细部的处理

  (四)群体组合

  建筑与环境关系要有机联系、统一和谐。建筑设计要结合地形、地貌。运用对称、轴线引导与转折、向心等手法,可通过结合地形、体形重复、形式与风格一致等手段获得统一与和谐。

  例题:

  1.在大的空间中,如果缺乏必要的细部处理,则会使人感到(A)

  A 空间尺寸变小

  B 空间尺寸变大;

  C 空间变得宽敞

  D 空间尺度无影响。

  2.在进行以大空间为主的公共建筑设计中,下列何者不属于要抓的主要矛盾(D)

  A 人流疏散

  B 大空间与辅助空间的关系;

  C 大空间的结构造型

  D 大空间的室内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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