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注册建筑师 >> 一级建筑师 >> 一级指导 >> 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复习知识要点整理:第二章第八节

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复习知识要点整理:第二章第八节_第6页

来源:考试网  [ 2016年8月9日 ]  【

  二、居住区无障碍设计

  1.道路

  α.居住区道路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各级道路的人行道;

  b.各级道路的人行道纵坡不宜大于2.5%。在人行步道中设台阶,应同时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c.居住区级道路的无障碍设计同城市道路。

  2.公共绿地

  A.居住区公共绿地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居住区级公园、小区级小游园、组团绿地和儿童活动场

  B.各级公共绿地的入口、通路、设施的地面应平缓、防滑,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c.休息坐椅旁应设轮椅停留位置;

  d.公厕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e.居住区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入口地段应设育道,绿地内的台阶、坡道和其他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提示盲道;

  f.组团级绿地和儿童活动场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

  3.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实施范围和设计内容,按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的规定执行。

  例:

  1.有残疾人使用的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得大于多少毫米?(B)

  A 10 B 15 C 20 D 25

  2.残疾人使用的公共建筑楼梯、台阶踏步的宽度和高度为(D)

  A 0.3,0.14m B 0.26,0.14m C 0.26, 0.16m D 0.28,0.15m

纠错评论责编:sunshine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