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
一、砌体材料
(一)砖
1 .种类、规格和强度等级.
2 .质量要求.
◆ 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砖在砌筑前 1~2d 还需进行湿润,普通砖、空心砖的含水率(以水重占干砖重的百分比)以 10 %一 15 %为宜,灰砂砖、粉煤灰砖的含水率以 5 %一 8 %为宜。
(二)砌块
(三)砌筑砂浆
1 .水泥(强制性条文)
◆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2 .砂
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 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 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5 % ;
◆ 对强度等级小于 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10 % ;
◆ 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3 .砂浆
◆ 配置水泥石灰时,严禁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强制性条文)
◆ 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 施工中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 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算。
◆ 砌体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制,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满足: ①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 2 min ② 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 3min ; ③ 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 3~5min
◆ 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 3h 和 4h 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温度超过 30 ℃ 时,应分别在拌成后 2h 和 3h 内使用完毕。
◆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 0 . 75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