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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1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天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21年3月18日 ]  【

  天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天津市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了天津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6:00。原文通知如下:

  关于天津市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4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5月15日、16日、22日、23日

  一级注册建筑师:

  5月15日上午8:00—11:30建筑设计;

  5月15日下午13:30—15:30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5月15日下午16:00—18:00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16日上午8:00—11:30*场地设计(作图题);

  5月16日下午13:30—17:30建筑结构;

  5月22日上午8:00—10:30建筑材料与构造;

  5月22日下午12:30—18:30*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23日上午8:00—10:30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5月23日下午12:30—18:30*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注册建筑师:

  5月15日上午8:00—11:30*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5月15日下午13:30—16:30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16日上午8:00—11:30建筑结构与设备;

  5月16日下午12:30—18:30*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并自备2号绘图板(450mm*600mm)。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6: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过渡办法

  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为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确保新《建筑师条例》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顺利实施,2020年起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方案,做好新、老考生报考衔接工作,即: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视为“新考生”,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视为“老考生”,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老考生”,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精神,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查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资格核查

  天津市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报考方式   类别 注册审核 上传材料 现场审核
            选择告知承诺制 全部报考人员 通过 不需上传材料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21年3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未通过 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需人工核查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 全部报考人员 全部报考人员 不需上传材料 全部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于2021年3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21日9:00至3月26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1年3月22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只能提交一次,不能修改。

  4.网上交费

  (1)交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26日9:00至30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

  (2)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660号文件精神,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58元;

  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费(主观题):每人每科147元;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

  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费(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1年5月12日9:00至14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4号),将于2021年8月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

  (二)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

  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五)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六)需要票据的考生请缴费成功后1个月内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考生姓名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七)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八)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3612977(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通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3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附件: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原文链接:http://hrss.tj.gov.cn/jsdw/rsksw/tzgg4/202103/t20210317_5387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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