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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二级注册建筑师《场地与建筑设计》辅导资料:民用建筑等级划分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 2017年11月15日 ]  【

  3.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 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

  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

  3.2.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 总指标

  (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3.2.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

  (2)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3)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4)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文件批复时间的因 素

  3.2.6 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3.3 总平面

  3.3.1 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根据合同约定的乌瞰图或模型。

  3.3.2设计说明书

  (1)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a.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b.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支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c.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d.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2)场地概述

  a.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原有和规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

  b.概述场地地形地貌(如山丘,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及最低标高,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c.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迹等)、拆除的情况;

  d.摘述与总平面设计有关的自然因素,如地震、湿陷性或胀缩性土、地裂缝、岩溶、滑坡与其他地质灾害。

  (3)总平面布置

  a.说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据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布置建筑物、构筑物,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以及技术经济合理性;

  b.说明功能分区原则、远近期结合的意图、发展用地的考虎;

  c.说明室外空间的组织及其与四周环境的关系;

  d.说明环境景观设计和绿地布置等。

  (4)竖向设计

  a.说明竖向设计的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情况);

  b.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地表雨水的排除方式(明沟或暗管)等,如采用明沟系统,还应阐述其排放地点的地形与高程等情况;

  c,根据需要注明初平土方工程量。

  (5)交通组织

  a.说明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人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

  b.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

  c.说明道路的主要设计技术条件(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1—1)。

  表1-1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总用地面积hm2

  2总建筑面积m2 地上,地下部分可分列

  3建筑基底总面积hm2

  4道路广场总面积hm2 含停车场面积并应注明停车泊位数

  5绿地总面积hm2 可加注公共绿地面积

  6容积率 (2)/(1)

  7建筑密度% (3)/(1)

  8绿地率% (5)/(1)

  9小汽车停车泊位数辆 室内,外应分别

  10自行车停放数量辆

  注:1.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行。

  2.计算容积率时,通常不包括±0.0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7)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特别是涉及总平面设计中的指标和标 准方面有待解决的问题,应阐述其情况及建议处理办法。

  3.3.3 设计图纸

  (1)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

  (2)总平面图

  a.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b.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

  c.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 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d.建、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其中主要建、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

  e.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及高层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f.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

  g.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h.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1-1),该表也可列于设计说明内;

  j.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说明其与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3)竖向布置图

  a.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值(或注尺寸);

  b.场地四邻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其关键性标高;

  c,保留的地形、地物;

  d.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室内外设计标高;

  e.主要道路、广场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以及场地的控制性标高;

  f.用箭头或等高线表示地面坡向,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

  g.指北针;

  h.注明: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

  i.本图可视工程的具体情况与总平面图合并;

  j.根据需要利用竖向布置图绘制土方图及计算土方工程量。

  4.3.4 设计图纸

  (1)平面图

  a.承重墙、柱及其定位轴线和轴线编号,内外门窗位置、编号及定位尺寸,门的开启方向,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

  b.轴线总尺寸(或外包总尺寸)、轴线间尺寸(柱距、跨度)、门窗洞口尺寸、分段尺寸;

  c.墙身厚度(包括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柱与壁柱宽、深尺寸(必要时),及其与轴线关系尺寸;

  d.变形缝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

  e,主要建筑设备和固定家具的位置及相关做法索引,如卫生器具、雨水管、水池、台、橱、柜、隔断等;

  f.电梯、自动扶梯及步道(注明规格)、楼梯(爬梯)位置和楼梯上、下方向示意和编号索引;

  g,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如中庭、天窗、地沟、地坑、 重要设备或设备机座的位置尺寸、各种平台、夹层、人孔、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

  h.楼地面预留孔洞和通气管道、管线竖井、烟囱、垃圾道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 以及墙体(主要为填充墙,承重砌体墙)预留洞的位置、尺寸与标高或高度等;

  i.车库的停车位和通行路线;

  j.特殊工艺要求的土建配合尺寸;

  k.室外地面标高、底层地面标高、各楼层标高、地下室各层标高;

  l.剖切线位置及编号(一般只注在底层平面或需要剖切的平面位置);

  m.有关平面节点详图或详图索引号;

  n,指北针(画在底层平面);

  o.每层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区面积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示意(宜单独成图,如为一个防火分区,可不注防火分区面积);

  p.屋面平面应有女儿墙、檐口、天沟、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线)、变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天窗及挡风板、屋面上人孔、检修梯、室外消防楼梯及其他构筑物,必要的详图索引号、标高等;表述内容单一的屋面可缩小比例绘制;

  Q.根据工程性质及复杂程度,必要时可选择绘制局部放大平面图;

  r.可自由分隔的大开间建筑平面宜绘制平面分隔示例系列,其分隔方案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分隔示例平面可缩小比例绘制);

  s,建筑平面较长较大时,可分区绘制,但须在各分区平面图适当位置上绘出分区组合示意图,并明显表示本分区部位编号;

  t,图纸名称、比例;

  u.图纸的省略:如系对称平面,对称部分的内部尺寸可省略,对称轴部位用对称符号表示,但轴线号不得省略;楼层平面除轴线间等主要尺寸及轴线编号外,与底层相同的尺寸可省略;楼层标准层可共用同一平面,但需注明层次范围及各层的标高。

  (2)立面图

  a.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但应准确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

  b垂直爬梯、室外空调机隔板、阳台、栏杆、台阶、坡道、花台、雨篷、烟囱、勒脚、门窗、幕墙、洞口、门头、雨水管,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和粉刷分格线等,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标注,如屋面或女儿墙标高等;外墙的留洞应注尺寸与标高或高度尺寸 (宽x高x深及定位关系尺寸);

  c.平、削面未能表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等的标高或高度;

  d.在平面图上表达不清的窗编号;

  e.各部分装饰用料名称或代号,构造节点详图索引;

  f.图纸名称、比例;

  g.各个方向的立面应绘齐全,但差异小、左右对称的立面或部分不难推定的立面可简略;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局部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若剖面图未能表示完全时,则需单独绘出。

  (3)剖面图

  a.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均表达不清的部位,可绘制局部削面。

  B.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

  c.剖切到或可见的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室外地面、底层地(楼)面、地坑、地沟、各层楼板、夹层、平台、吊顶、屋架、屋顶、出屋顶烟囱、天窗、挡风板、檐口、女儿墙、爬梯、门、窗、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台、雨篷、洞口及其他装修等可见的内容。

  d.高度尺寸

  外部尺寸:门、窗、洞口高度、层间高度、室内外高差、女儿墙高度、总高度;

  内部尺寸:地坑(沟)深度、隔断、内窗、洞口、平台、吊顶等。

  e.标高

  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标高,如地面、楼面(含地下室)、平台、吊顶、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屋面。

  特殊构件等的标高,室外地面标高。

  F.节点构造详图索引号。

  9.图纸名称、比例。

  (4)详图

  a.内外墙节点、楼梯、电梯、厨房、卫生间等局部平面放大和构造详图;

  b.室内外装饰方面的构造、线脚、图案等;

  c.特殊的或非标准门、窗、幕墙等应有构造详图。如属另行委托设计加工者,要自制立面分格图,对开启面积大小和开启方式,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预埋件、用料材质、颜色等作出规定;

  d.其他凡在乎、立、剖面或文字说明中无法交待或交待不清的建筑构配件和建筑构造。

  (5)对紧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并索引新建筑与原有建筑结合处的详图号。

  4.3,5计算书(供内部使用)

  根据工程性质特点进行热工、视线、防护、防火、安全疏散等方面的计算。计算书作为技术文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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