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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试复习考点:第八章第二节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4月3日]  【

  3.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的归档保存应严格遵循保存原件为主、复印件为辅和按照一定顺序归档的原则。

  【例】下列监理文件资料中,属于监理单位长期保存的是()。

  A.专题总结

  B.工程竣工总结

  C.监理规划

  D.监理实施细则

  【答案】B

  【例】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工程暂停令》在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保管期限分别是()。

  A.长期、短期

  B.长期、长期

  C.短期、长期

  D.短期、短期

  【答案】B

  【例】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下列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属于建设单位永久保存的有()。

  A.幕墙工程验收记录

  B.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C.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D.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

  【答案】ABE

  (六)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验收与移交

  1.验收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需要归档的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验收要求包括:(略)。

  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或一些特大型、大型工程项目的预验收和验收,必须有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参加。

  为确保监理文件资料的质量,编制单位、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要对归档的监理文件资料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编制单位进行改正、补齐。

  2.移交

  (1)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监理文件资料)。

  (2)停建、缓建工程的监理文件资料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3)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监理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监理文件资料,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写,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4)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监理文件资料),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5)工程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监理文件资料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套数移交给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例】关于监理文件资料暂时保管单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A.停建、缓建工程的监理文件资料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B.停建、缓建工程的监理文件资料暂由监理单位保管

  C.改建、扩建工程的监理文件资料由建设单位保管

  D.改建、扩建工程的监理文件资料由监理单位保管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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