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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核心精华考点:第一章第一节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6年7月27日]  【

  第三个考点: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P3~4)

  一、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

  四、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一)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

  (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

  (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第四个考点: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职责(P4~5)

  一、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1)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

  1.建筑法规定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五个考点: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P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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