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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注册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教材精讲:第二章第二节

来源:考试网  [2017年11月23日]  【

2018注册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教材精讲:第二章第二节

第二节 合同担保

  1.担保的概念(四主体两合同)

  【重点难点】担保的方式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2.保证

  2.1 保证的概念

  【特别注意】

  债务人自己不能做保证人,只能由第三人充当。

  2.2 保证的方式

  【特别注意】一般保证中如何判断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

  经审判或仲裁,并强制执行,仍无法履行债务时,才可以认为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

  【2014 年真题】根据《担保法》,关于保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保证法律关系只有两方参加

  B.对债权人而言,一般保证比连带责任保证更能保护其利益

  C.如果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按连带责任保证处理

  D.债权人应当在要求债务人之前先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担保方式。选项 A,保证法律关系至少必须有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和债权人三方参加。选项 B,连带责任保证更能保护债权人利益。选项 D,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只有当债务人确实无法履行债务时,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要区别情况。参见教材 P10。

  2.3 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机构(三类)

不能作保证人的机构

例外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与职能部门

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国家机关

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

行转贷的除外

 

 

 

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2.4 保证合同的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保证的方式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期间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2.5 保证的范围(五类,在合同中可约定)

  ■主债权

  ■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

  【2016 年真题】根据《担保法》,保证合同对担保范围设有约定时,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 )。

  A.主债权及利息

  B.违约金

  C.行政罚款

  D.损害赔偿金

  E.实现债权的费用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担保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参见教材 P10。

  2.6 三类特殊情况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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