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合同争议的解决
一、核心知识点
一)仲裁
(一)仲裁的原则
1.自愿原则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贯彻双方自愿原则,达成仲裁协议。如有一方不 同意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即无权受理合同纠纷。
2.公平合理原则
3.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二)开庭和裁决
1.开庭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 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可以缺席裁决。
2.证据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 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3.辩论
4,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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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撤销裁决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 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
二)诉讼
1)诉讼管辖的概念。 诉讼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系统中,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 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分工。
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2)级别管辖。 是指不同级别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人 民法院设四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3)地域管辖。 是确定同级人民法院在各自的辖区内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地域管辖是根据各种不同的民事案件的特点来确定,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同时民事 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取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都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法庭上出示证据时,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若提交原件、原物的 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提交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 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二、重要知识点
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一)和解
(二)调解
(三)仲裁
(四)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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